1951年-1952年,蔣介石應該感謝毛澤東與美國杜魯門總統。二人是他的救命恩人。

 1951年-1952年,蔣介石應該感謝毛澤東與美國杜魯門總統。二人是蔣介石的救命恩人。


    19518
蔣經國:「糟了!美國為了圍堵共產主義,決心要保住美國在西太平洋防線的完整,既然已答應繼續援助我們,鞏固我們在台灣的安全統治權,現在卻任由國際社會否定我們。」
蔣介石:「怎麼了?」
蔣經國:「二戰後戰勝國正式對日本的和談,就要在美國舊金山召開了,美國並未替我們爭取參加權。我們連旁聽的機會都沒有。」
蔣介石:「有什麼關係呢? 反正美國已默許我們佔領了台灣。參不參加正式對日本和談與簽定條約有那麼重要嗎?」
蔣經國:「當然很重要了。日本天皇雖宣佈要日軍向盟軍投降,但在和平條約未正式簽署前,都還算是戰爭期間,由軍事佔領。和談條約簽定後,須結束軍事佔領,各國才恢復正常國家狀態。現在對日本的戰後正式和談,沒有邀我們,甚至連旁聽的機會也沒有,等於否定我們是戰勝國,也否定了我們霸佔台灣的合理與合法性。」
蔣介石:「事實上我們也沒有真的戰勝日本,講白一點,我們連和日本軍隊真正打過仗都沒有。在高喊抗日口號時期,其實我們的用心不是都在對付各地軍頭嗎?」
蔣經國:「是沒錯,但我們早就廣為宣傳『我們抗日戰爭勝利』,現在沒人要我們參加戰勝國的對日和談,我們的謊言不是『不攻自破』了嗎?」
蔣介石:「哈!哈!我們的謊言才多呢!有哪一個謊言被刺破時,我們不是隨便補一補,繼續堅持到底的?」
蔣經國:「是沒錯! 但是,以前那些眾多謊言都是騙中國人的;來到台灣是騙台灣人的;偶爾雖也騙騙美國人,但是後來美國為了自己的私利,也都可大而化之。現在世界局勢漸趨安定,這個謊言是面對全世界的,是破定了,補不了的。」
蔣介石:「那怎麼辦?」
蔣經國:「好在我們早已執行嚴密的鎖國政策。在台灣,不論中國人與台灣人民,沒經允許是不能出境的,外國人要到台灣來,也須嚴格審核與監控。實情消息不容易進來的。等他們的正式和約簽定出來後,再講吧!」

    195198日,二戰48個戰勝國與日本正式在美國舊金山簽定戰後和約。條約中言明日本正式放棄對台灣的主權,由於48個戰勝國赴會前已各自瞭解台灣歷史,知道台灣數百年來一直被侵略蹂躪,要日本放棄對台灣的主權,是要讓台灣復國。美國以外的47國都認為,蔣幫集團與其他中國難民一樣,都是逃難到台灣的難民。既然1945年時是美國帶領蔣幫集團登陸台灣,美國就應該負起讓台灣復國的責任。簽完舊金山合約後,47國即自覺任務完成。想不到後來美國再因『圍堵共產主義』的私慾,出賣台灣,繼續容留蔣幫集團霸佔台灣。

    1951910
蔣經國:「舊金山和約9月8日已簽定了,全文在此,請父親過目。」
蔣介石:「完了!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中對各國宣佈放棄對台灣的主權,而不是割讓給美國。美國不是就沒有正當權利把台灣給我們統治了嗎?那任何一個國家都可理直氣壯地指責我們侵略台灣了。」
蔣經國:「表面上是這樣沒錯!但沒真的那麼嚴重!我原先擔心的是:在條約上會言明日本放棄對台灣的權利主張,讓台灣恢復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結果並沒有出現這樣的字眼,看來美國還是有在暗中挺住我們的。」
蔣介石:「日本已向國際言明『放棄對台灣的主權』,意思即是,台灣今日起即是自由之身,台灣主權歸台灣自主,還不嚴重?」
蔣經國:「父親您想想看,今日我們能強佔台灣,還不是有經過美國的默許。美國為了自己的私利,定會繼續默許下去。包括日本及其他47國,現在都尊美國為老大哥,以美國為馬首是瞻。以美國的國力看來,將來亦是。只要我們小心不激怒美國,應該是安啦!」
蔣介石:「但是,這已明白指出:我們強佔台灣是侵略行為。還是會讓人睡不安眠。」
蔣經國:「父親還是夜夜安睡吧!哈!不是我自鳴得意。除了把台灣鎖國外,我早一步從學校教育、社會影響、政治制度、文化改造等各方面,把台灣人民『呆奴化』的用心,正在顯示我未雨綢繆的超人能力!」
蔣介石:「怎麼說?」
蔣經國:「鎖國政策使實情消息不易進來台灣。學校教育用的是標準教科書。先是不准列入舊金山合約這一段歷史。將來大學歷史系也許不得不提到,但僅准模糊帶過。在我們已造成的全台灣恐怖氣氛下,即使有人從漏網之處得知實情,說出來就是叛亂罪。看有誰敢講?而且報紙雜誌都是我們掌管的,安啦!」
蔣介石:「這又和『從教育、社會、政治、文化等多方面把台灣人民呆奴化』有何重要關連?」
蔣經國:「就長遠來講,這關係才大著呢!幾十年後,台灣人民不可能永遠看不到舊金山和約全文的。在台灣人民全體『呆奴化』由勉強型進入習慣型,再由習慣型進入『自然型呆奴』的階段,即使看到、聽到舊金山合約全文,呆奴化的頭腦必然一下子轉不過來,心靈上絕不會有任何一點震撼性影響的。所以安啦!」
蔣介石:「哇!經國你真是有夠奸巧!厲害!」
蔣經國:「父親!不是奸巧,是聰明伶俐! 您又忘了。」
蔣介石:「對,是聰明伶俐。」

    舊金山和約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國際上自此認定:蔣介石集團是非法侵佔台灣。這是國際上最後一次討論到台灣地位問題。意思是:48個戰勝國已認定蔣幫集團在台灣是非法政權、非法佔領,但台灣人民你們自己解決吧,我們不幫你們了。可笑的是:48個戰勝國卻從此默認美國繼續援助蔣幫集團,讓蔣介石父子集團手持美國武器,繼續奴役台灣人民。
其實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因為在民主國家裡,各國領袖都有任期制,他只是暫時替他的國家做事,對外時,必須以自己的國家利益考量,不能仁義為懷,關心外國或援助外國也都是以潛在的國家利益為出發點。不像蔣家父子是把土地與人民視為私人財產,隨意操弄。

1952428日,蔣幫的所謂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在台北簽下和平條約。
由於日本與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盟國,均知道蔣宋家族在中國的強盜行為,各戰勝國(尤其英國)和日本原認為,日本應在舊金山和約之後與中國簽定戰後和平條約,以完全結束和中國的敵對狀態。但由於美國堅持其西太平洋圍堵共產政權的防線必須完整,全力阻撓日本與中國簽訂和平條約,並強迫日本與霸佔台灣的所謂「中華民國政府」簽訂和約。由於日本仍在美軍的軍事佔領、統治中,日本不得不聽從;英國也礙於美國面子而同意不再置喙。
在日本與蔣幫集團的所謂中華民國政府做簽約前談判時,日本不願承認蔣幫集團在台灣的霸佔政權;不願讓人有「日本准許蔣幫政權強佔台灣」的印象。所以在台北和約的用字上,日本堅決不讓步。一方面由於蔣家父子急於在舊金山和約生效之前,搶先與日本簽下和約;另一方面也由於蔣幫集團呆奴化台灣人民的計劃已完成,且是在進行中,已較不擔心露出「蔣幫集團偷盜台灣」的馬腳。遂於1952428日簽下日本所堅持的台北和約條文。
台北和約中清楚寫著:
「日本放棄在台灣、澎湖、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之主權」。意思是:並不是要讓給蔣幫集團的所謂中華民國。
條約中更稱呼蔣幫集團在台灣的所謂中華民國為「在台灣及澎湖之中華民國當局」。日本並不認為所謂的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是合法的國家政府。
對和約中有關與台灣之法律,也稱「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所施行的法律」。而不直接稱「中華民國法律」。
蔣幫集團特別要求註明:中華民國包括台灣。但是,日本和國際上均認為蔣幫集團之所謂「中華民國」,只是由蔣幫集團與美國勾結而暫時強佔台灣與澎湖之假招牌。日本當然也不願意在和約文字上出現有「台灣屬於中華民國」之字眼。最後妥協的條文是:
「中華民國之船舶『應認為』是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所施行之法律規章所登記之船舶;中華民國之產品應認為是包括發源於台灣及澎湖之一切產品。」
關於中華民國,更特別在和約中提到:「中華民國之一方,應適用於現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
和約中使用「應認為」、「控制下」的意思是:中華民國並不包括台灣與澎湖。只是在和約成立後,姑且對來自台灣與澎湖的船舶與產品,暫時權宜以「中華民國」加以認為之;對其控制的台灣領土,暫時姑且權宜適用之。和約語意已顯示:日本與世界各國並不同意蔣幫集團的強佔台灣,所以到最後,日本就簽字了。


蔣介石事後為感激美國前總統羅斯福在開羅一句應付他的話,使他今日有藉口佔領台灣這個寶島,據為己有。遂以羅斯福之名,命名一條當時台北最寬長的大道,稱之為羅斯福路。另外,為答謝麥克阿瑟將軍,於1950年向杜魯門總統力陳台灣地位的重要性,以及認為養兇惡鬣狗來看守台灣,仍比較符合美國利益。蔣介石認為麥克阿瑟此舉,有助杜魯門總統再繼續援助蔣幫集團的決定。後來更將一條新建的台北至基隆快速道路,命名為麥克阿瑟公路。以示衷心感謝。也向各國人士暗示,對蔣家友善,可在台灣留名立萬。
事實上,如果蔣介石要感謝,對象應是中國的毛澤東與美國的杜魯門總統。因為他們二人才是蔣介石的真正救命恩人。

蔣介石又猜對了美國心理。美國認為『打擊共產黨』及『安全地把台灣孤立起來』是符合美國利益的。美國不得不繼續援助蔣幫集團。蔣介石、蔣經國父子在台灣接收美國援助的新武器,實際用於鎮壓台灣人民及部分在台之中國難民。
這段時間,蘇俄代表經常在聯合國譏笑美國:「一批貪腐暴虐的逃犯與驚恐的難民,逃到台北去喧賓奪主,美國竟稱之為世界強國,並扶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真是要笑破人的肚皮了。」


此時,蔣幫中國盜匪集團仍然擔心潛在的福爾摩沙敵對意識。1951年底蔣幫中國盜匪集團破獲中國共產黨派來福爾摩沙從事地下顛覆工作的間諜-福爾摩沙人施朝暉。蔣幫中國盜匪集團收買為求活命的施朝暉經數月訓練後,派施朝暉前往日本擔任專門替蔣幫中國盜匪引誘福爾摩沙志士出洞的反間諜,以便澈底掃除殘餘的福爾摩沙敵對意識。

195256日,名義上被通緝的施朝暉,從基隆搭乘招商局(隸屬蔣介石集團,今陽明海運)輪船「天山輪」,519日抵達日本神戶港。( 1962710月,施朝暉學禽獸不如的連橫寫向中國盜匪交心的「投名狀」,著手虛構《臺灣人四百年史》一書,先以日文版在東京出版,並自此改名「史明」)。【舉證辨正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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