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春
蔣經國:「父親,對於那些思想嫌疑犯,應該在他們人格上烙下永久的羞辱,使他們一輩子抬不起頭。以確保他們對我們永無威脅。」
蔣介石:「何必那麼費事?全部槍斃不就解決了?」
蔣經國:「那些人只是思想犯周圍的親友,或有疑慮之人,並不是真正的思想犯。真正的思想犯或政治犯當然早已槍斃。」
蔣介石:「那你要怎麼做?」
蔣經國:「就在他們手臂上刺上『反共抗俄』、『殺朱拔毛』的紋身,讓他們終生帶著走。」
蔣介石:「哈! 真虧你想得出來,這是中國古老的人格虐刑。這個有趣!你就下令給警備總司令,叫他吩咐下去即可!」
於是警備總部下令,凡是政治嫌疑犯、思想嫌疑犯,一律必須「自願」在手臂刺上「反共抗俄」或『殺朱拔毛』的紋身。
楊俊隆是台灣中部人,1950年在台南工學院(今成功大學)讀書時,因參加「讀書會」被列入「思想有疑慮」之人,被判監禁10年,押送火燒島。1953年春,楊俊隆拒絕「自願」被紋身。基於讀書人的人格與氣節,在被警告「不自願被紋上『反共抗俄』,即是叛亂,就由徒刑改為死刑」的情形下,仍堅持寧死不受屈辱。楊俊隆終於1956年1月13日因堅持不屈從紋身而遭槍決,時年27歲。
同時間,同一原因寧死不屈而遭槍決的,包括中國難民與台灣民眾,多數是30歲上下年輕人。在火燒島有十四人;在新店安坑監獄有十五人。在不同監獄,不同時段,因拒絕『自願』紋身而被槍殺的,就不知多少了。由於上級要確定槍決無誤,槍決前與後,都須拍照送回總統府備查。每一張槍決前的照片,都顯露堅定無懼的面容。其中一位是新竹女中的客家語系女學生──傅如芝,被槍決時22歲,照片上看起來,這女子似凝視著這荒蕪的世界。到今日,看過這照片的人,無不感受到那種嘆息與堅忍雜陳的心靈震撼。
吳國楨上任主席後,他心裡十分明白,蔣介石既然在台灣得以『夜郎自大』後,將不會想要打回中國。事實上,蔣介石父子也無力反攻中國,因為蔣介石父子的能力要繼續保住台灣已夠困難了。吳國楨首先開始『減輕台灣民眾痛苦』的作為。因為吳國楨知道:中國難民在台灣的生活,需要台灣人民的全力支持。
吳國楨於1950年1月13日答應建立地方自治的政府。形式上,這將至少給台灣人民對地方的行政與警衛的管理權。這是228事件時,台灣人民衷心要求的。吳國楨主張,當地人必須在其政府有充分的發言權。
可是真正選舉時,吳國楨發現蔣經國控制的中國國民黨正嚴厲地指定候選人;限定投票者的資格;監視及操控選舉與開票的進行。
雖然吳國楨盡其可能地走向開明治理,同時要減少弊端。然而,一開始他便發現,他的每一措施都會遭受到蔣經國爪牙的干擾。蔣經國繼承他父親蔣介石的特務系統,並加以發揚光大。蔣經國的特務在台灣滲透了每一個行政與軍事單位。經常地搜查、恐嚇、逮捕。在台灣民眾間製造了極恐怖的氣氛。
蔣幫集團又是患有錢財飢渴症傳染病的一群,財政是他們眼中的命脈,必然要留用有替蔣幫搜刮財物經驗的嚴家淦(前三任台灣行政長官的共同掌櫃)來掌理財政部。更強迫吳國楨用任顯群繼任為財政處長。這樣蔣幫集團更能輕易地上下其手了。
【任顯群在陳儀時期是交通處長,有兩年是嚴家淦的同僚。任顯群與嚴家淦都是替蔣幫集團侵台搜刮的第一批人員,自然是有功在蔣家,是大紅人。但任顯群比嚴家淦不懂得收斂,自以為年輕有為,竟然爭奪起蔣經國看上的女人──戲子顧正秋。雖然蔣經國在蔣介石的阻止下,讓任顯群得逞。但任顯群沒有因「兔死狗烹」的陳儀而得戒心。竟然與顧正秋如膠似漆地公開出雙入對,蔣經國當然心裡不舒服。終於在1955年4月10日以「有包庇匪諜嫌疑」將任顯群從顧正秋的被窩裡抓走了。】
吳國楨對於這些蔣經國的心腹與滲透進來的爪牙,只有名義上的上級長官之名,並無實際管理、指揮的力量。更經常受到他們的干擾與牽制。
其實早在吳國楨上任不久,即因他的財政措施有礙「職業性台灣人」黃朝琴自己鋪好的財路,被黃朝琴狀告到蔣介石、蔣經國父子,硬要拉吳國楨下台。吳國楨在受到兩蔣責難時,硬把他的計劃書呈到蔣介石處。蔣介石知道他此時正需要改善美國對他的印象,不得不繼續擺出改革姿態。只好暫時先安撫黃朝琴。
吳國楨信仰民主、正義、自由的思想是眾所皆知的。他也知道自己並不為蔣家父子所喜歡,甚至是被敵視的。但是,吳國楨還是以極大的勇氣告訴蔣介石,他兒子極端背離民心,台灣滿佈恐怖統治的氣氛。用祕密特務、政治軍官以及殘忍手段迫使人民屈服於黨、政、軍之淫威下。
蔣介石、蔣經國自然大怒不已。美國於1953年3月1日既然已保證繼續支持蔣幫集團,並答應了源源不絕的援助。蔣經國認為是吳國楨的死期到了。1953年4月3日,蔣經國派他的警總特務刺殺吳國楨,吳國楨幸運逃過。吳國楨立即經由駐台美軍顧問團,通知美國「他被蔣經國派人刺殺未遂的始末」,並自己提高警覺。蔣經國於是不得不取消第二次刺殺吳國楨的行動。蔣經國原先是準備先謀殺吳國楨,再推說吳國楨是被共產黨奸細或是台灣異議份子所殺。可除掉心頭之患;又可嫁禍共產黨及台灣人民,順便強化他繼續殘暴統治的必要性。又可繼續在美國面前假裝仍有改革誠意。一舉三得。現在吳國楨已警覺,只好硬著頭皮,在4月10日將吳國楨公開革職。
吳國楨被革職後,蔣經國假裝准許他離台赴美。但計劃在吳國楨趕往機場途中加以伏擊。此計劃被宋美齡獲悉,她立即警告蔣介石,如果這樣做,美國反應的強烈程度將無法預知,所引發的危機可能非蔣幫集團所能承受得起。吳國楨才得以活著安抵美國。但吳國楨夫婦還是被迫留下他們的兒子在台北當人質,以保證吳國楨在美國會閉嘴。
於是吳國楨夫婦就沉默地在美國伊利諾州的伊凡斯頓隱居,達13個月之久。後來吳國楨在美國的一些朋友,得知他的兒子竟無限期被押在台北當人質,於是強力為此事奔走。吳國楨的這些朋友中,有些人當時已是在美國政壇有不小影響力,最後才能讓蔣介石、蔣經國不得不放他的兒子離開台灣。
吳國楨在兒子安抵美國後,終於打破沉默。吳國楨說:「蔣經國正以民主制度之名,暗地執行他君王世襲之謀,他要繼承父位。蔣經國抄襲蘇俄共產黨模式,在軍中設入政工制度,牽制軍隊官兵士氣;在各機構與學校加入第二人事室,管制並確保對蔣家思想上的效忠。濫用祕密特務,只要聽聞一點不同意見,即殺一儆百;牽連無辜;製造恐怖氣氛,藉以攫取各方面的絕對服從。無論是台灣人民或是中、下層中國難民,皆無集會、出版、言論等自由。用祕密特務警察來保障他們所謂『自由中國』的台灣只有合他們意的正確輿論。吳國楨並寫信到台北的所謂國民大會,期望中國國民大會代表裡,若有人看見了他的信而覺醒。也許是能由台灣養足精力去救贖中國的最後唯一希望了。只是他不知道,在台北的所謂國民大會代表,已全是由蔣家父子收買來台灣的,這信當然立即交給蔣家父子。
吳國楨致所謂的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全文:
國民代表大會鈞鑒:
楨遠在國外,忽聞電訊報導,對楨有攻擊之辭。楨對私人問題,事實具在,不願置辯。然而對於國家前途,在此頹危之際,自不能不有所聲述。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況楨受國家培植,何敢含默。楨棄官浮槎,原為政見之不同,隱忍十月,亦係企求當局之自悟。然而謠傳繁興,毀楨清白,含沙射影,來源有自。楨迫不得已,不得不稍有透露,藉以催促當局之反省。然而反不見諒,拒絕善意之批評;造成聲勢,逼楨不得不言。楨思若仍此含默,則對國家是不忠!是為怯懦!是為瘋狂! 楨不願自絕於我國之政府,亦不願我國家之政府自絕於我國家之人民。故敢披肝瀝膽,痛切陳詞,為我國家最高權威之機構國民代表大會言之。
中國喪失,痛定思痛;凡我國人,莫不負責,台灣一隅之地,苟安終非長局;「漢賊不兩立,王業不偏安」。然圖恢復中國,必先取得下列條件:(一)台灣八百萬同胞之竭誠擁護;(二)海外一千三百萬僑胞之衷心悅服;及(三)各友邦,尤其是美國之有力及不斷的同情與援助。但若思取得此三項條件,則必須拋棄個人一人或一家之思想,完全接受國父遺教,實行真正民主政治,始能收其效而得其功。捨此以外,別無他途!
茲謹將我政府所採取之現行政策,與此原則違背之點,舉其大者,縷述如下:
1. 一黨專政:楨本中國國民黨黨員,自問一行一為,從未有違背孫中山先生遺教之處。然就目前中國國民黨主政方式而言,則完全未照孫中山先生遺教而行。不獨係一黨專政;而且中國國民黨之經費,非由黨員之捐助,乃係政府,即國民之負擔。此種辦法,除共產極權國家外,實為今古所無。且就黨內而言,亦係倣傚共產黨所謂「民主集權」制;所謂「民主」實係虛偽;所謂「集權」,卻是實在。凡民主政治之實施,最少須有兩大黨之存在,藉使在朝黨有所警惕,而在野黨有所展布。土耳其開國之時,克默爾自動成立兩黨,即係為此;是以土耳其政治能以改善,國基用以鞏固。中國國民黨目前所採取之方式,實係操縱把持,與基本民主政治不合。
2. 軍隊之內有黨組織及政治部:國家軍隊,必須國家化;俾其不致只忠於一黨或忠於一人,造成封建及內亂之勢力,此乃天經地義,然而我們現時軍隊,不獨有中國國民黨黨部之祕密組織,且有政治部。所謂政治部係完全倣傚共產黨之政治指導員制度,軍中升降,不以成績才能為依歸,而以個人與政治部之關係為主。姑不言其制度之非是,即就士氣而言,亦受政治部摧殘殆盡。楨曾與軍中各方有識人員私人談話,上至將官,下至走卒,其對政治部的觀感,惡劣至無可復加之點。甚至有言:「一朝作戰,必須先殺政治部人員」者。以此檢閱實習於平時,或可欺人;以此恢復大陸於戰時,則竊不寒而慄。
3. 特務橫行:楨承乏台政,三年有餘,幾無日不在與特務奮鬥之中。干涉選舉、擅捕人民、威脅敲詐、苦刑拷打,所在皆是。各國均有防諜之機構,在我與共匪鬥爭之際,自應注重其滲透工作,此不待言。但我們目下特務之橫蠻無理,惟我獨尊,藉其憑依,不知法律為何物,使人民皆敢怒而不敢言。以此鞏固私人之地位或可,以此求民眾之衷心擁護反攻大陸,則戞戞其難矣!
4. 人權之無保障:由於特務之橫行,台灣實已成為警察國家。人民權利,幾已剝削淨盡。楨在任內曾努力訓誡,捕人必須先有犯罪證據,搜查必須經過法律手續;但職權所限,無辜被捕被搜者,實不知有幾何人數。每念及此。輒為痛心!
5. 言論之不自由:此不必由楨詳敘。諸公想亦知之而不敢言,報紙停刊,記者逮捕,事實具在!勿庸贅述。
6. 思想控制:所謂反共救國青年團(實名是中國青年軍,偽稱救國團)之成立,實係模倣希特勒及共產黨之青年團,此機構究係出自中國國民黨或政府主持,楨至今愚不能明。其經費於楨在任時曾向省府需索,經楨拒絕。此後經費,究由何出,實可查究。自青年團(實名是中國青年軍,偽稱救國團)成立以後,動輒要求學校更換教員,壓迫學生,以此誘導青年,造成不良風氣,實將遺害無窮。
以上犖犖大者六端,楨不必言,諸公想亦知之。茲謹建議大會立即採取下列數項措施:
1. 組織委員會澈底查明中國國民黨經費來源,公布真相,並頒訂原則交由立法院議定「政黨法」保障各方反共人士均能在台公開成立政黨,批評政府。
2. 議決撤銷軍中之黨組織及政治部。至軍隊人員反共意識之訓練,應由有國家思想者主持,不得由任何一人或任何一黨包辦。
3. 頒訂原則交由立法院擬定「國家安全制度」之法律,明白規定特務機關之權力,及其違背者罰則。在此可以美國「聯邦調查局」制度為參考。對於主持此機關之人選,更應慎重,不得由當局派其戚屬主持。
4. 組織委員會公開接受無辜被捕及非法受擾者親友之控訴,並分別派員往各種公開或祕密監獄,及拘留所內實地勘察。若此委員會果能成立,楨當就其所知,供給材料。
5. 組織委員會澈底查明過去言論之何以不能自由,例如某報之何以受令停刊,某記者之何以被捕,何人下令,有何法律根據。對於過去之非法措施,應追究其責任,藉以樹信於民,使言論自由得有保障。
6. 議決撤銷青年團(即中國青年軍、反共救國團),並不得再有變相之組織。
害不能除,利不能生,如果大會採納上項建議,楨當對於當前政治,更有積極建述。
楨作上項建議非為個人著想。楨自問心淨如水,不有任何政治企圖,楨亦非為私怨報復。楨已流亡異國,自甘寂寞,又何恩怨可言。更非為故意顛覆某人,或某派起念。楨孤拳寡手,何能顛覆?楨之所以為此,實為國家前途著想。中國沉淪,四載有餘。四億五千萬同胞之呼天喊地,何人忍聞!國際變幻,時不我與,又何能苟安偏隅,閉門稱王!凡有血性之人士,在此瞻顧,一旦不回中國,是一日無希望可言。耿耿此心,欲哭無淚。我人所寄念者在台灣,我人所默禱祈求者亦在台灣!台灣若長此獨行,不知自省,翻然改途,則將更使我人於絕望之餘更絕望耳!哀哉百姓,夫又何言!
大會為國家最高權威之機構。在此國家千鈞一髮之際,實應有所樹立,堅定人民對台灣之信心,鞏固反攻中國之地,奠定國家長治久安之政策,故敢披瀝,敬請大會討論,並將全文在台灣各報發表,為感為禱,此上。
國民代表大會
吳國楨 上 二月二十七日
這時蔣介石父子大怒,但是吳國楨人在美國已頗受矚目,不能派人將之誅殺。只得以自己養的台灣法院控告吳國楨「失職」、「叛國」,並知會美國說:吳國楨是逃犯。
吳國楨在美國伊凡斯頓公開答覆:「我不論被指控任何罪名,都願意自動接受美國法庭或國際法庭之審判。只要不是在蔣家父子所開的台灣法庭接受審判即可。」
由於美國正大量援助殘暴統治台灣的蔣幫政權,吳國楨為喚起美國人對台灣情況的真實瞭解,發表了他與蔣經國和「蔣經國的劊子手」彭孟緝交手的經驗。這篇文章於1954年6月29日刊在美國觀察家雜誌(Look Magazine),題目是「美國,你的金錢正用於在台灣建立一個由祕密警察控制的國家」。但這時適值麥加錫時代,美國把西太平洋防線看得比任何地方重要,不願冒任何此防線可能鬆動的危險。基於美國安全利益的最高考量,吳國楨的呼籲終究被眾多美國政客壓了下來。為了防堵共產黨,台灣人民是可以被美國犧牲的。何況蔣家已偽裝成美國人所喜好的基督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