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清入侵,才是福爾摩沙(琶侃,今所謂台灣)巨大災難的開始
1,600年後,開始有逃亡的唐山人僥倖活著闖入福爾摩沙,是福爾摩沙這智慧樂土遭受災難的開始。1,623年,唐山人Hung Yu-yu以福爾摩沙族人和善可欺又資源豐富,誘使荷蘭人入侵台灣。
1,659年,荷蘭通譯兼走狗何斌,私通中國海盜、暗中收取保護費,還詐騙了巨款,因罪行曝光,逃回唐山去投靠以海盜坐大的鄭成功。1,661年初,鄭成功被清廷追逼,難以招架,何斌適時以『台灣田園萬頃,沃野千里,餉稅數十萬,造船制器。』【楊英『從征實錄』】,且荷蘭人並無強大駐軍(包括文職人員,最多時也僅二千八百人),勸誘鄭成功攻取台灣。荷蘭人為增加生產和搜括資源所引進福爾摩沙的唐山工人和贌商,雖然多數一直有私通海盜集團,但當在台唐山人一聽到鄭成功海盜集團有可能來統治他們,仍深感害怕。所以鄭成功海盜集團入侵台灣之時,多數唐山人早已逃走或遠避。
鄭成功遂於1,661年4月借道澎湖,帶著400艘船艦及二萬多名的官兵,在何斌帶領下,循著1,623年初Hung Yu-yu帶領荷蘭人入侵的相同路徑,由鹿耳門進入鹿耳海(後稱倒風內海,荷蘭人稱Bay of Tayouan),從哆廓(Dorcko,Smeerdorp,今下營)登陸【台灣受虐症候群上冊註證11,p.41-53】,誘使福爾摩沙族人助其運輸和補給,由陸路直逼普羅民遮城和熱蘭遮城,全無遭遇阻力。荷蘭軍力薄弱,但熱蘭遮城堅固且火砲強大,鄭成功無意硬攻。經為期9個月的圍城,等城內糧食用盡,荷蘭守軍只好投降。荷蘭人遂撤離台灣。
鄭成功集團原本就是海盜,在兵馬安置妥當後,立即露出猙獰面目,到處燒殺擄掠,有些福爾摩沙平地族人被逼不得已趁隙出逃。很多台灣平地族人不是被逼為農奴、家丁,就是被趕盡或殺絕。各鄭成功集團將官自稱王爺,有時又自稱元帥、千歲 。各『元帥、千歲、王爺』所擄農奴、家丁稱為其『鑼下』(當時以打鑼聲做為人員召集令),為他們種田、勞役;各『元帥、千歲、王爺』生日時,得前去拜壽,並供應他們大肆慶祝、吃喝玩樂所需,還須提供其所屬兵士山珍海味的宴席,稱為『賞兵』。而鄭成功集團將官供奉武運大神『玄天上帝』的上帝廟,是這些強盜將官的信仰中心。陰曆3月3日『上帝公生』,須為其連續三天的慶典付出,除了奉獻大量供品;更要排出轎班,輪流用8人抬的大轎,抬著各『元帥、千歲、王爺』,隨上帝公神像乘轎出巡、出遊;並沿途供應其人馬飲水、糧食、草料(驕奢必敗,所以22年後,無力抵抗清軍來犯而投降)。
鄭成功一登陸哆廓,先誘使善良又好客的福爾摩沙族人助其運輸和補給。在兵馬安置妥當後,立即露出猙獰面目,到處燒殺擄掠,摧毀所有文化設施【舉證辨正45.】。福爾摩沙族人不是被逼為農奴,就是被趕盡殺絕。荷蘭人在福爾摩沙生產的稻米都拿來外銷營利,鄭成功集團根本沒搜到大量存糧,就搶奪福爾摩沙族人的存糧、農具和牛隻。後又因官兵橫行,台灣族人的農田在大雨時無法照顧而被雨水沖毀,於是發生饑荒。這些都是族人輾轉出逃的原因。【梅氏日記】
姜林獅先生說:『1,623年荷蘭人來到台南鹿耳海,在哆廓(Dorcko,荷蘭人後稱Smeerdorp,今日下營)登陸,哆廓人視為客而招待之。荷蘭人的貪婪後來成為惡客,但台灣族人還可以忍受,因為荷蘭人雖是壓霸,還沒有奴役台灣族人的行為,所以哆廓(Dorcko)族人並未逃亡。鄭成功海盜集團在兵馬安置妥當後,立即露出猙獰面目,到處燒殺擄掠,有不少哆廓(Dorcko)族人遂乘船出逃到東部海岸(鄭成功集團勢力並未伸入東部海岸)。弟本來認為是所謂的大魯閣(太魯閣)族,因為這是音譯,而哆廓(Dorcko)中間有一個捲舌的子因,被譯為大魯閣(太魯閣)是有可能的(漢人滿官就有把Dorcko譯為倒咯嘓及哆囉嘓兩種講法),而且太魯閣族語言語音和西拉雅語言很接近。後來讀了林媽利醫師的台灣人DNA研究,才得知花蓮富里鄉是個特殊的單獨西拉雅小部落,又證實了姜林獅先生所言。既然花蓮富里鄉是個單獨的東部西拉雅部落(弟以前不知),應是當時出逃過去的,只是不知哆廓(Dorcko)族人是出逃到花蓮富里鄉,還是哆廓(Dorcko)族人出逃到現在太魯閣族居住處,隨行的鄰近族人則落腳富里鄉。這有待進一步追究。不過,富里鄉族人聽先祖說是300多前來自縱貫山脈的西邊平原,他們誤以為是翻山過來的。這些西拉雅族人當時經由海路出逃是可以確定的,並非翻山過去。
清廷入侵時,對待台灣族人更為霸道,於是又有一群哆廓(Dorcko)族人出逃到今東山、關仔嶺一帶(因為當時西拉雅地區的船隻已被鄭成功海盜集團沒收、破壞20多年,海岸線也有清軍封鎖,才逃往較近山區。)。而哆廓(Dorcko)族人於清廷入侵時出逃到今東山、關仔嶺一帶也是事實,因為原本的哆廓(Dorcko)一地當時雖已被鄭成功集團改名為海墘營,但清廷侵台後仍稱哆廓(Dorcko)為『倒咯嘓』。後來清廷勢力再伸入東山、關仔嶺,則稱逃亡到該地的哆廓(Dorcko)族人為『哆囉嘓』,『倒咯嘓』、『哆囉嘓』都是不同音譯而已。不過,多數哆廓或哆囉嘓族人已無此記憶」
當時的在台唐山人是怕鄭成功海盜集團(可能比死還可怕),有的逃回唐山,有的逃離其入侵路線。因為台唐山人早先已得知鄭成功海盜集團即將入侵和即將入侵的路線,並向荷蘭人報告。證據如下:
早在鄭成功海盜集團正式進攻的一年多前,1,660年2月14日熱蘭遮城日誌就記載:『在台的唐山人,因為聽說叛逃的何斌可能會唆使鄭成功進攻台灣,開始假借各種理由脫售他們的財產和物品,將換得的現金先寄送回唐山。』
1,661年4月15日熱蘭遮城日誌又記載:『住在大員的唐山人,原先以為鄭成功會直接從大員包圍熱蘭遮城,因而大舉逃往Smeerdorp(今下營,即Dorcko)的oijlaukan(禾寮港)。現在已確定鄭成功將由Smeerdorp入侵,一些尚未能及時逃回中國的唐山人,先前因要避難而逃來此地(很多是婦女、小孩),此時每一個人都已經把事先約定好的價錢交到所有可用船隻之船東手上,並要求那些船東要準備好隨時可以出航,一有風聲,可即時把他們送到小琉球、澎湖或唐山。還協調好,即使沒有用到船,船工們也可將多數的錢留為己有,以確保船工留守的意願。』
1,661年4月30日熱蘭遮城日誌再記載:『聽說眾多鄭成功軍隊的船隻航向鹿耳門,很多住在大員(今安平)附近的唐山人經過醫院,沿林投園那條路,要逃往南方去,被我們的哨兵攔下,他們才停下來,遵照命令回家,並留在家裡。有私通海盜疑慮的唐山人(原受雇於荷蘭人)早已被關在監牢並上手銬和腳鐐,現在更嚴加監視。』。另外,鄭成功海盜集團登陸後,荷蘭官兵及談判使者,除了從荷蘭人處叛逃的何斌等人,並未看到有任何原在台唐山人站在鄭成功軍隊那邊。
『梅氏日記』(作者Philippus Daniel Meij van Meijensteen,17世紀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派來福爾摩沙工作的土地測量師,原為荷蘭方面派任的談判使者,後被鄭成功扣押,為其測量福爾摩沙人的農田,統計、預估收成。因為擔心福爾摩沙人將來收成時會暗藏存糧,可能令他們難以完全搜括。)記載:『1,661年5月5日,梅氏在鄭成功營帳外見有16位福爾摩沙族人,是新港(新市)、蕭壠(佳里)、麻豆、哆廓(Dorcko,下營)、目加溜灣(善化)等各社的長老。他們是被脅迫或被騙來幫助鄭軍的。』。1,661年6月中記載:『梅氏看見鄭成功早先從荷蘭人及自由人(指福爾摩沙族人及極少數非受荷蘭人雇用的在台唐山人)搶奪來的上千隻牛以及很多的其他農具,現在都由鄭成功的士兵用來耕種(鄭成功錯估荷蘭存糧,又因其肆虐,使福爾摩沙人的農田欠收,造成饑荒)。』
1,683年,清廷消滅據台的鄭成功東寧王國後,將全部在台唐山人,包括和唐山人有任何親近關係的福爾摩沙人,全數趕出福爾摩沙,一個不留。禁止唐山人再移居所謂的台灣。派來的治台官吏(多是降清原明朝官員),最長任職三年即遣回中國;不能帶眷上任;亦不准在所謂的台灣娶妻;駐台有陸、海軍萬餘人,也是最長每三年調換新部隊來駐守。為生產特定農產品供應中國而特許入台的農作物契作人員或自行墾地者(贌商),多數僅能停留數月,須押送收成回唐山,再重新申請渡台。
治台官吏接收了鄭成功集團在所謂台灣的全部地籍圖冊、人口登錄、資產記載以及管訓福爾摩沙人的高壓策略。不但承襲鄭成功集團的政策,更嚴厲執行。首先下了嚴酷刑罰的封山令。耍狠將避居山地的福爾摩沙部落孤立在高山各個侷限區內,每一個部族都被隔離在狹小範圍內,令其自生自滅。
清廷施琅侵台後,視福爾摩沙為敵境。見福爾摩沙人文明比中國進步,福爾摩沙文明昌盛、豐衣足食,更懷妒恨之心。下令佔領區福爾摩沙人僅能從事原有農耕,徹底摧毀工業、工藝和文化設施;滅絕所有歷史文書【舉證辨正45.】,並加速奴化的漢化改造。在福爾摩沙平地則到處建制社學(番社)再轉為廟學,派駐教員、訓導、教官,以利管控【台灣府志】。於原鄭成功集團河洛人部將轄區,派駐唐山河洛人官吏、教員、訓導、教官;原鄭成功集團客家人部將轄區,派駐唐山客家人官吏、教員、訓導、教官。分別依唐山河洛習俗、客家習俗繼續加強漢化。並派遣唐山工匠,強迫當時台灣人從事各種唐山工藝。除強迫說漢語;學漢文;取漢名、更依各主導教員、訓導和教官的意思改冠漢姓;並遵行其習俗和宗教活動。施加漢姓者再依其姓氏分別立其漢姓祠堂,再依姓氏掛上其中國唐山家鄉堂號,也留下堂號出自唐山何地的記錄,還立下一位伯公或公祖,逼行其唐山人祭禮(由於漢人的沙豬主義,只立唐山公,未立唐山嬤,是其特點)【舉證辨正60.;62.】。已有鄭成功集團留下唐山廟的地方,即表示已有一定程度的漢化,就利用舊唐山廟直接設為廟學。未有鄭成功集團留下唐山廟的地方,是所謂的生番社,須先創立社學,也在強制漢化過程中,依各漢人滿官及所帶來的唐山教員、訓導、教官之原唐山崇拜信仰,逐步將社學過渡為廟宇,社學就成了廟學。從此平地福爾摩沙族人竟被硬生生分化成河洛語系和客家語系兩種族群【各版台灣府志】,還被依各執行漢化的教員、訓導、教官之原中國居地,再被分稱潮、汕、漳、泉等。久而久之,有極少數台灣平地族人受漢化過程影響而轉性,存心攀炎附勢;有的是受洗腦影響,不知不覺,就盲目地把自己連上中國漢人族譜。,多數福爾摩沙人(尤其被洗腦教化較深的聞達學者)久而久之也就胡裡胡塗了。正如當市面上劣幣超越良幣甚多時,就「劣幣驅逐良幣」了!
在清廷渡台禁令下,是有少數唐山逃犯(都是單身男性)僥倖成功偷渡到台灣。台灣族人被強制漢化後,稱他們為『羅漢腳仔』(當時全台到處有緝捕羅漢腳碑文)。羅漢腳仔最後都橫死在所謂的台灣。
依鄭克塽降清降表記載,其戶籍登記為民者6萬,其餘65萬仍註明為番。鄭成功集團侵台時,帶來唐山人三萬七千,病死及遭福爾摩沙人抵抗而被殺的有六千。降清時加上在台所生子孫,計四萬二千人。多出的1萬8千人,是原居台的3200名唐山人與鄭成功集團據台期間接引入台的唐山民以及22年來其擁有的子女。然而根據清廷記載,總共將十多萬人驅逐出台灣。多了數萬人被驅離福爾摩沙,應該是清廷怕有漏網者,在「寧可錯殺一百,不能放過一個」的心態下,包括了一些和唐山人有來往的福爾摩沙族人,祇要聽懂一點唐山人語言,就全被趕走了。
清廷據台時期文件是有幾處提到『赴台墾作者』,但那是特別核准的『贌商』。清廷據台時期文書從未提到有唐山民移居台灣不回的,也從未見有唐山民的說法。贌商若不是綁約收集農、漁產品,就是向官方租地,顧工墾作或獵取毛皮、挖採資源運回唐山。所謂『唐山過台灣』,除了派台官兵、執行洗腦教化的教員,訓導、教官和工匠,就是這些人了。而工匠和贌商赴台,一次僅批准數月。工匠等工期一結束即被遣返。贌商在收成後即需押運墾殖的收成和所搜括的物資回唐山【經理臺灣疏,藍鼎元】。
『過黑水溝,十去六死三留一回頭』說的是偷渡逃犯,就是羅漢腳仔。逃犯自無堅固大船,『十去六死一回頭』是必然的。
『過黑水溝,十去六死三留一回頭』說的是偷渡逃犯,就是羅漢腳仔。逃犯自無堅固大船,『十去六死一回頭』是必然的。
『唐山過台灣,心肝結歸丸』是派台官兵以及執行洗腦教化的教員、訓導和教官說的。他們遠離家鄉,在所謂的台灣又要受各種繁苛法律和嚴罰禁令所束縛,心裡難過,當然『心肝結歸丸』,也就常把氣出在和善的福爾摩沙人身上。就算是真有存心赴台尋求幸福生活新天地的唐山人受到批准(這不可能,請看大清會典事例775:『令逃民限期回國-----。潛匿不回,船戶、舵水照窩藏盜賊治罪;出結之族鄰、行保,杖一百、徒三年。』;藍鼎元經理臺灣疏:『凡臺灣革逐過水之犯,務令原籍地方官收管安插,左右鄰具結看守。如有仍舊潛蹤渡臺,將原籍地方官參處,本犯正法,左右鄰嚴行連坐。庶奸民有所畏懼,而臺地可以漸清。』),必定快樂得不得了,何來『心肝結歸丸』?何況萬一真『心肝結歸丸』,隨時可回唐山啊!何須自困臺灣來『心肝結歸丸』?
至於『漳、泉、閩、客鬥』的說法,是當初福爾摩沙族人被迫受到分別從唐山來之漳、泉、閩、客不同地方的教員、訓導和教官洗腦、教化,硬生生被以潮、汕、漳、泉等分化指稱。潮、汕、漳、泉的教員、訓導和教官在唐山早有舊恨,在台灣又因磨擦不和而生新仇。他們之間常有惡鬥,就分別慫恿、威脅或挑撥其所轄福爾摩沙人參與他們的打鬥。少數福爾摩沙人受漢化過程影響而轉性,存心攀炎附勢,賣祖求榮去當假唐山人、假漢人(連橫、邱逢甲等人是其中之最),就把它寫成漳、泉、閩、客鬥。久了更加分化了台灣族人的身份迷思。」
雍正2年(1724年)「藍鼎元(隨堂兄南澳總兵藍廷珍入台平定朱一貴起義事件)與吳觀察論治台事宜書」說,「土番頑蠢無知;鳳山以下,諸羅以上多愚昧渾噩,有上古遺意。」(當時強制漢化工作,是由台南府城開始,向南、北逐漸進行)意思說:「雖然已執行強制漢化40年,鳳山以下,諸羅(嘉義)以上的台灣人,仍未改造完成,不知漢人文化,仍擁有台灣文明和台灣文化意識。
依鄭克塽降清降表記載,其戶籍登記為民者6萬,其餘65萬仍註明為番。鄭成功集團侵台時,帶來漢人三萬七千,病死及遭福爾摩沙人抵抗而被殺的有六千。降清時加上在台所生子孫,計四萬二千人。多出的1萬8千人,是原居台的3200名漢人及22年來其擁有的子女。然而根據清廷記載,總共將十多萬人驅逐出所謂的台灣。多了數萬人被驅離所謂的台灣,應該是清廷怕有漏網者,在「寧可錯殺一百,不能放過一個」的心態下,包括了一些與唐山人有任何牽扯的所有福爾摩沙家族,祇要聽懂一點所謂的漢人語言,就全被趕走。
公元1730年 ,亦即雍正8年,5月24日南澳總兵許良彬的奏摺說:「台灣番社新舊歸化內附戶口,不下貳、參萬社,每社男婦老幼多至壹、貳百人,少亦不外數十眾。」依此奏摺,光是已接受管轄的至少有60萬人,若連尚未接受管轄的,必定遠遠超過100萬甚多。
乾隆21年(1756年)喀爾吉善奏摺稱台灣住有「土著流寓并社番,男女老少計660,147人」。土著指已被所謂漢化的福爾摩沙人;流寓是受官方聘用來台的漢人臨時人口;社番指接受管轄,但尚未完全所謂漢化的福爾摩沙人。流寓是臨時人口,包括為執行對台漢化任務,所引進的三年一任的執行強制漢化人員、契約唐山人工匠(皆任滿遣返);以及為生產特定農產品供應中國而特許入台的短期農作物契作人員(贌商)。每時期為數不過數百人。
根據「台灣府志」記載,除了禁止派台華人官、兵、工匠、執行強制漢化人員、農作物契作人員在台娶妻,更於乾隆2年(1737年)頒佈「戶律」(台灣府志)。連碰到台灣婦女之手,都要受嚴厲刑罰。
清廷據台,視福爾摩沙為敵境,所謂台灣的物資均由官營掌控。只有當中國需要某些特定農作物時,才會招募或特准一些農作物契作人員渡台,或主持顧用福爾摩沙(琶侃,今所謂台灣) 族人耕種官田;或與福爾摩沙(琶侃,今所謂台灣) 族人契約種植特定農作物(這些渡台唐山人稱為贌商)。每期僅3至5個月,農作物收成後,此契作人員皆須隨船押解農產品回唐山(這其實是延續自荷蘭人在台時期的做法【De Dagregisters Van Het Kasteel Zeelandia 《I》p.193;473】;【Hoetink, 1917, p.377)。清廷長期禁止渡台人員攜眷,在論述攜眷利弊時,藍鼎元於經理臺灣疏(見鹿洲奏疏)中說:「凡民人欲赴臺耕種者,務必帶有眷口,方許給照載渡,編甲安插。」又說:「蓋民生各遂家室,則無輕棄走險之思。」廣東巡撫鄂爾達亦上奏:「若人人有家室之繫累,謀生念切,自然不暇為非。」此『赴臺耕種者』即是指『農作物契作人員』(贌商),他們亦農亦商,非實際下田墾作者,農作物收成後須隨船押解回唐山。因為主張應攜眷者,皆謂可『無輕棄走險之思』、『不暇為非』,不是有助墾作。且須『編甲安插』,編甲是保甲制度,保甲內要相互監視,若有亂紀、棄逃之虞,需事先告密,否則事發後必連坐治罪。何況藍鼎元於經理臺灣疏中又說:「文武差役、誠實良民,必將赴臺何事,歸期何月,敘明照身票內,汛口掛號,報明駐廈同知、參將存案,回時報銷。倘有過期不還,移行臺地文武拘解回籍。」而且嚴密到:「再令有司著實舉行保甲,稽查防範。凡臺灣革逐過水之犯,務令原籍地方官收管安插,左右鄰具結看守。如有仍舊潛蹤渡臺,將原籍地方官參處,『本犯正法』,左右鄰嚴行連坐。庶奸民有所畏懼,而臺地可以漸清。」此『臺地可以漸清』意指:『不會有任何唐山人可能留居台灣。』且『再犯即正法(處死)』。在這種情況下,怎麼可能會有任何唐山人能夠明目張膽地久留台灣開墾、耕作?可是,那些『中國假學者』就是敢睜眼說瞎話,把負有短期任務渡台的唐山人,說成有數萬至十萬多中國漢人移民所謂的台灣。南澳總兵藍廷珍入台平定朱一貴起義事件時,有百餘官兵在阿里港(今屏東縣里港鄉)一帶被朱一貴部隊所殺,就地草草掩埋,竟也可說是屯墾未歸。完全無視於藍鼎元自己說的:「倘有過期不還,拘解回籍。」
1758年,「大清會典」戶口編審附註:「回、番、黎、猺、夷人等,久經向化者,皆按丁編入民數」。此番是指福爾摩沙人。根據這個規定,被強制漢化後之福爾摩沙人,在戶政登記上,不再被記為「土番」或「社番」,而是全部登記為「民」。而在漢人滿官的眼裡,其實還是「番」。可是,在被蔣幫壓霸集團呆奴化後,多數所謂的台灣人不知道自己的歷史,到今天還以所謂的漢人自居。
嘉慶16年(1811)滿清文獻「福建通志台灣府」記載,「土著流寓民戶」1,944,737人,光緒19年(1893) 為2,545,731人,1811年至1893年共82年,人口增加了60萬,平均年成長率0.3%,在當時已是很低的自然人口成長率。更足證並無任何漢人移居所謂的台灣。
19世紀,清國國力衰微,世界列強以炮艦外交進逼清國,1840年代起也開始覬覦福爾摩沙豐富的物產。當時福爾摩沙物資都是清廷官營,英、美等國幾次嘗試向福爾摩沙通商失敗。1858年,英法聯軍逼清廷簽訂天津條約,台南大員(安平)首先對外開放通商,基隆、淡水、打狗(高雄)也陸續開放。並逐年被逼開放原官營的樟腦等各種物產,給英、美、法自由買賣。日本見各國在福爾摩沙得利,也想瓜分。1874年,藉口1871年54名琉球宮古島人遇海難,在南屏東登陸後逕行進入牡丹社區,與牡丹社山地族人起衝突,被牡丹社族人所殺,於1874年5月22日進犯南屏東。該年清廷派沈保楨來台視察,見所謂的台灣已對外國人開放,洋人在台通商,獲取高利;而封鎖所謂台灣的渡航禁令,現在卻祇限制得了華人。沈保楨遂奏請撤消對所謂台灣的禁航令,同時廢止封山令及使用鐵器、竹子的禁令。1895年日本據台前,華人得以申請入出所謂的台灣經商、自由受聘民間工作,就僅20年而已,但仍是以「附籍寄居」嚴格管理。
1661年起,清廷實施海禁:「由山東至廣西,劃海界遷民。築牆、立界石,派兵戍守。起界者殺無赦。」以防止偷渡。
蔣師轍於台遊日記卷二云:「海洋禁止偷渡諸制頗詳──海洋禁止偷渡,犯者照私渡關津,律杖八十,遞回原籍。人數至十名以上者,官役分別責罰。」又云:「再令有司著實舉行保甲(需相互告密,否則連坐治罪),稽查防範。」「台灣不准內地人偷渡。拏獲偷渡船隻,將船戶等分別治罪;文武官議處兵役治罪。」再云:「如有充作客頭,在沿海地方引誘偷渡之人,為首者充軍,為從者杖一百、徒三年。」「互保之船戶、歇寓知情容隱者、偷渡之人、文武失察者、沿海村鎮有引誘客民過台者等,均加以重處。」意思是:「查獲偷渡者時,所搭船隻沒收;偷渡者所經過港口的所有船戶、休息與住宿過的當地人、路經地區的所有文武官員,全要被施以重刑嚴處。」
鄭成功集團據台時,是由其部隊頭領,各自將所擄農奴、家丁強冠其姓;逼令隨河洛語系鄭成功集團部隊、家眷,說河洛語、行河洛習俗;隨客家語系鄭成功集團部隊、家眷,說客家語、行客家習俗。
清廷據台,在鄭成功集團據台時立下的基礎上,分別依原鄭氏集團河洛人部將轄區,派駐河洛人官吏,以河洛語系文書、信仰、生活習俗繼續加強漢化;在原鄭氏集團客家人部將轄區,派駐客家人官吏,以客家語系文書、信仰、生活習俗繼續加強漢化。已被漢化的福爾摩沙(琶侃)人,由被漢化當時、當地的派駐戶吏給漢姓、取漢名。再依姓氏分別立漢人祠堂,逼行漢人祭禮。
至今仍存在新竹縣竹北市新社里,掛有「采田福地」匾額的「七姓伯公廟」,是一較特殊的案例與證據。
此地附近居民祖先,當時是尚未被漢化的竹塹社道卡斯族人。1721年,被漢化為河洛語系的朱一貴和被漢化為客家語系的杜君英合作起兵,反抗清廷漢人滿官的壓霸統治(朱一貴事件)。在短短三個月時間,福爾摩沙革命軍即成功拿下全部所謂的台灣地區。後因朱一貴和杜君英互爭王位(受漢化過程影響而轉性追求名利),演變成河洛語系和客家語系互鬥。僅一個多月後,清廷派來一萬二千多人的部隊,船艦六百多艘,攜帶重武器,自大員(台南安平)登陸。已內亂的台灣革命軍很快被清軍擊潰,清廷又重新掌控全台。朱一貴事件期間,現今新社里附近地區,尚未被漢化的道卡斯族人,拒與朱一貴、杜君英部隊合作,拒絕其進入該地區。清廷重新控制所謂的台灣後,也一直維持和平順從。
清廷重新統治全台後,得知此事,為強調『順我者昌』,援屏東六堆之例(六堆居民當時已被漢化成客家語系族群,原隨杜君英參加福爾摩沙革命軍。朱、杜反目後,又隨杜君英對抗朱一貴。清廷再次掌握所謂的台灣後,認為六堆居民對抗朱一貴,算是對朝廷有功,更為強調『順我者昌』,就給予豐厚獎賞,並封六堆居民為『義民』、建『忠義亭』表揚),於1758年,清乾隆特賜今新社附近地區的道卡斯族人『錢、衛、廖、三、潘、黎、金』七姓;指示居民建「七姓伯公廟」,稱「番福地」。二年後再頒「義勇可嘉」匾額掛上。強冠人姓,再逼令受壓迫者尊其為「伯公」,認他做祖,還註釋為番,真是可惡!福爾摩沙(琶侃)人本性謙虛、善良,不同意、不喜歡,但也忍了、認了。就作為祭祖、議事廳之用。這所謂7性的福爾摩沙 族人就聯合製作「祖母碑牌」放進清國官方建築的所謂「七姓伯公廟」,並把清國「封」的所謂「番福地」故意由右向左橫寫為「采田福地」(把直立的「番福地」之「番」字猜拆離即成「采田」),再註明是台灣。【舉證辨正60.;62.;92.】 (其他先漢化再冠漢姓、取漢名的地區,則依所冠漢姓直接立漢姓宗祠給予使用。)
清廷政策,原是已漢化再冠漢姓、取漢名。此地區的道卡斯族人尚未被漢化,所以破例由乾隆賜姓,還註明是『番』。當時六堆居民已被客家語系漢化為民,所以封為『義民』。
「七姓伯公廟」更是福爾摩沙(琶侃)人被迫以河洛語系和客家語系分別漢化的明證。當時奉乾隆旨意前來賜姓、建「七姓伯公廟」的,是河洛人差官。所以「七姓伯公廟」就建成河洛語系習慣的形式,在神桌下供奉『虎爺』,不是客家語系應供奉的『龍神』。竹塹社地區一直是由客家語系地方官負責強制漢化工作,因而此區的道卡斯族人,後來都被強制漢化成客家語系。「采田福地」「七姓伯公廟」的河洛語系形式,則因是滿清皇帝賜建,沒人敢更動,才一直維持到現在。時至今日,大多數人不知此原由,都還在奇怪:「為什麼客家語系所用的『七姓伯公廟』會有河洛語系的習俗形式?」
唐山官員和執行強制漢化的教官,壓霸地硬將這些所強冠之姓的唐山來源稱為『伯公』、『公祖』,才被諷刺『有唐山公,無唐山嬤』。福爾摩沙(琶侃)族人私下偶而也以『有唐山公,無唐山嬤』自嘆『被強加唐山公』的無奈。
在清廷渡台禁令下,是有少數唐山逃犯(都是單身男性)僥倖成功偷渡到所謂的台灣。福爾摩沙(琶侃)族人被強制漢化後,稱他們為『羅漢腳仔』。『羅漢』是強勢好鬥的流浪者,『腳仔』是小嘍囉。『羅漢腳仔』是指男性單身的遊蕩小流氓,福爾摩沙(琶侃)人又稱他們為「大本乞食」,是說他們在所謂的台灣當乞丐,強硬乞討有如勒索,更自認高級,對施捨的食物和用品還會要挑選,福爾摩沙(琶侃)族人對他們總是避而遠之。他們若持續逃過清廷官兵的追捕,則最後都橫死在所謂的台灣。福爾摩沙(琶侃)族人善心為他們收屍撿骨,集中掩埋,唐山教官認為流氓逃犯還是他們的同胞,竟恐嚇福爾摩沙(琶侃)族人為他們建小廟供奉。說,否則這些流氓逃犯的陰魂會作怪、害人,建小廟供奉後,這些陰魂會應許和平。所以這些小廟供奉的唐山羅漢腳仔就稱為『有應公』、『萬應公』,這些小廟就稱為『應公仔廟』。這也是另一種所謂的『有唐山公,無唐山嬤』。
一些所謂的台灣學者受漢化洗腦後,隨著中國壓霸集團唱合,謬誤地解讀『有唐山公,無唐山嬤』這句話,或清廷派台官兵與教官自嘆的『唐山過台灣,心肝結歸丸』」,現在竟然也能加以瞎扯胡說,說什麼唐山公過台灣,在台娶妻生子。真是匪夷所思!事實上,荷、鄭侵台時期的在台唐山人及其子孫已全數被清廷驅逐回中國;清廷侵台時期曾從唐山到台灣的,只有三年必須遣返的輪調官兵、教官,以及偶而有數個月內必須來回的贌商,何來唐山人留在所謂的台灣?
福爾摩沙(琶侃)人,不分山地部族或平地部族,除了祭祖,原本祇敬拜賜予萬物生長能量的『太陽神』,並不信仰代表心虛和自大的鬼神;也不祭拜雕塑偶像。福爾摩沙(琶侃)人謙虛面對萬物,敬自然、順天地。對大自然負面現象的火山爆發、地震、颱風等災害,則視為惡靈影響,敬畏以避。由於被澈底強制漢化,後來才被迫遵行漢人民間信仰。
1661年底劉國軒帶軍登陸台南下營時,帶來一尊他們視為武運大神的玄天上帝神像,在下營蓋廟供奉。這是唐山人在所謂台灣設立的第一座神廟(下營上帝廟),是移植漢人民間信仰的開端。清廷據台,派台漢人官員,畏懼台灣海峽風浪險惡,常隨攜媽祖神像,乞求保佑,有的到任後建廟供奉。為執行對台漢化任務所引進的三年一聘契約華人工匠、執行強制漢化人員,也會帶來各樣的民間信仰,成為強制、訓練、澈底漢化所謂台灣人工作的一部分。
今日台灣聞達歷史學者對清據時期的認知,都是受連橫、邱逢甲等假漢人以及後來於1,949年中國蔣幫壓霸集團帶來台灣的黃典權等人牽著鼻子迷途向中國。以黃典權為首的中國寫手,奉蔣幫壓霸集團之指示,為呆奴化福爾摩沙族人,他們翻查漢人滿官以侵略者心態留下的文書,進一步扭曲改寫、偽造。
朱一貴、林爽文和戴潮春的憤而號召抵抗壓霸侵略者,清國文書說是台灣刁民;並沒在所謂的台灣見過什麼天地會。全部所謂朱一貴,林爽文和戴潮春是唐山人在所謂的台灣反清復明起義,所謂的台灣有天地會,都是蔣幫盜匪集團侵略福爾摩沙後,為了呆奴化福爾摩沙族人才開始依連橫為投靠所謂中國偽造的「投名狀台灣通史」加以擴大延伸。中國人、假漢人精練厚黑學,一向謊話連篇。
連橫偽造『朱一貴是福建漳州人,1,714年來到台灣,在高雄內門養鴨為生。』事實上,高雄內門當時是稱為『大傑巔社』,是西拉雅族支族的馬卡道族,1,741年的重修臺灣府志還註明為『土番社』,設置有『土番社學』,1,745年才改為『熟番社』,但社學名稱仍還沒改,還是稱『大傑巔土番社學』,該地區則僅稱為『岡山』。有兩段台灣府的官方文書,也是直稱1,721年的朱一貴事件是『台寇之亂』,直稱帶頭起義的朱一貴是『台匪』(重修台灣府志)。台匪朱一貴,怎麼會是唐山人呢?福建漳州顯然是依朱一貴1,714年被強冠的唐山姓所偽造的。朱一貴是大傑巔社的馬卡道族人。
連橫偽造『林爽文於清朝乾隆二十年(1,755年)生於福建省漳州平和縣,十七歲隨父母渡海來台,定居在台中大里杙。』事實上,大里杙是台中地區之番社(今大里),屬洪雅族。1,745年大里杙還是尚未登錄的所謂生番社,直至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大里杙社才歸化完全,也才有大里杙社名出現在清廷台灣府的記錄裡。1,772年大里杙的番社少年林爽文:怎麼會是唐山人呢?顯然是他在十七歲時被強取唐山名、強冠唐山姓。福建漳州平和縣必定是依林爽文當年被強冠的唐山姓所偽造的。1,786年起義的林爽文是大里杙社的洪雅族人。
連橫偽造『戴潮春原籍福建漳州龍溪,居住在彰化縣四張犁莊(今台中市北屯區四張犁)。』事實上,滿清台灣府治設在台南,摧毀台灣文化、強制漢化洗腦是由台南往南北逐漸擴張。當時所謂生番社是未遭鄭成功集團入侵,沒有鄭成功集團舊廟的地方,都是先社學(學堂)後廟學。所謂的生番社乖乖接受漢化後,稱為熟番社。已完全漢化的番才登記為民,此時『社』就改名『里』或『莊』。台中地區清廷勢力普及較晚,所以有登錄的番社較少(很多地方還是未有登錄的所謂生番社)。因為該地原來並未登錄在番社名冊中,所以已查不出原社名。但是,今台中市北屯當時屬『巴宰海族』是可以確定的(台灣府的官方文書有記載)。而後來所謂的四張犁莊一地,是道光五年(1,825)才設置社學,表示1,825年以前是未登錄的所謂生番社。等當地台灣族人語言、習俗逐漸漢化,才於同治十年(1,871)將社學改為廟宇(四張犁文昌廟記),是為廟學,繼續把唐山的民間地方宗教行為加入強制漢化洗腦的過程中。足證1,871年以前,該地還一直是是番社。等該社完全漢化後登記為民,才有所謂的四張犁莊的莊名。1,862年起義的四張犁莊戴潮春,怎麼會是唐山人呢?福建漳州龍溪必定也是依戴潮春當年被強冠的唐山姓所偽造的。戴潮春是巴宰海族人。
再如埔農小時耳熟能詳的台灣民間口謠怨氣歌『頭戴明朝帽,身穿清朝衣;五月稱永和,六月還康熙』。這是所謂台灣人借朱一貴抗清事件嘆惜的怨氣歌。意思是:『本來好好一個台灣族人,由於鄭成功集團入侵,被押為明朝奴;滿清趕走鄭成功集團,卻再被迫當清朝民;氣不過,起身抗爭,才自號永和;惜不久即不抵利砲大軍,又被迫受康熙宰制。』。2,010年高雄內門朱一貴紀念園區打造了一尊朱一貴雕像。底座的右側刻著這段『頭戴明朝帽,身穿清朝衣;五月稱永和,六月還康熙。』的台灣民間怨氣歌。不知是立雕像的人不明其意義,還是他一直心理清楚,明白得很,是故意刻上,明裡暗來,要提醒時下的懵懂大眾。
旁證是:施琅在『諸羅減租賦疏』中提到:「自臣去歲奉旨蕩平偽藩,偽文武官員丁卒,與各省難民,相率還籍,近有其半」。僅1年時間,就驅逐了一半的在台唐山人。1,688年,「華夷變態」也記載:「以前台灣人口(唐山人)甚為繁盛,漢人民、兵有數萬人(主要是鄭成功集團帶來),自隸清以後,居民年年返回泉州、漳州、廈門等地,現僅有數千漢人居住」。4至5年期間,就僅剩數千唐山人在台灣,而驅逐漏網唐山人的工作仍在台灣持續進行著。再歷經三十多年的清除在台唐山人,還有嚴懲的峻法「渡台禁令」,只要是稍有理智的人,有誰會相信至1,721年朱一貴號召抗敵的時候,還有唐山人能在台灣公然定居?清廷下令驅逐所有在台唐山人,還有嚴苛的「渡台禁令」,實在難以相信還有唐山人能在台灣集結、作亂。何況唐山人滿清雇員還明明白白的叫朱一貴是『台匪』,稱1,721年的朱一貴事件是『台寇之亂』
此外,在當時清廷眼中,朱一貴、林爽文和戴潮春是死不悔改的叛亂份子,拒絕招降,在中國是要滅九族的。而依照蔣幫壓霸集團所偽造之說法。林爽文1,786年起義,若按照其說法,此時才離開唐山14年;朱一貴1,721年起義,若按照其說法,也僅離開唐山7年,其唐山家鄉不被殺絕才怪!請問,有誰看到他們在唐山之家族被誅連的記載了?另外,清廷執意驅逐所有的在台唐山人,1,684年的「渡台禁令」嚴苛,抓到偷渡者,其在中國的居所及出海口岸地方官必要嚴懲。尤其朱一貴、林爽文和戴潮春又是叛亂主謀,不大舉牽連是不可能的。又有誰看到其中國居所及出海口岸地方官被牽連嚴懲的記載了?反而林爽文事件在台灣就有留下家鄉族人被誅連的記錄:『大里杙幾乎被夷為平地,林爽文家族被捕無一倖免,被株連者更是不計其數,大里杙人驚惶逃散。』。林爽文是唐山人?可能嗎?
所謂的『有唐山公,無唐山嬤』是在說:福爾摩沙人被強制漢化、冠姓,唐山官員和執行強制漢化的訓導、教官,壓霸地硬將這些所強冠之姓的唐山來源稱為福爾摩沙人的『伯公』、『公祖』【舉證辨正60.;62.】,所謂的台灣人才被諷刺『有公無嬤』。所謂的台灣人私下偶而也以『有唐山公,無唐山嬤』自嘆『被強加唐山公』的無奈。請不要盲目地跟著蔣幫盜匪集團隨便亂解讀!
羅漢腳仔就是一些僥倖偷渡成功的逃犯。『羅漢』是強勢好鬥的流浪者,『腳仔』是小嘍囉。『羅漢腳仔』是指男性單身的遊蕩小流氓。台灣族人又稱他們為『大本乞食』,是說他們在台灣當乞丐,強硬乞討有如勒索;更自認高級,對施捨的食物和用品還會要挑選;也到處鬧事、搞破壞,福爾摩沙人對他們總是避而遠之。所以弟尚年幼時,常常還會聽見長輩告誡不上進的子女:『不好好做人,將來就做羅漢腳仔啦!』。何況還有嚴懲的峻法「渡台禁令」,福爾摩沙人有誰會甘冒災難之險接納他們?。他們若持續逃過清廷官兵的追捕,則最後必然都橫死在所謂的台灣。福爾摩沙人善心為他們收屍撿骨,集中掩埋,唐山人訓導、教官認為流氓逃犯還是他們的同胞,竟恐嚇福爾摩沙人為他們建小廟供奉。說:否則這些流氓逃犯的陰魂會作怪、會害人,建小廟供奉後,這些陰魂就會應許和平。所以這些小廟供奉的唐山羅漢腳仔就稱為『有應公』、『萬應公』,這些小廟就稱為『應公仔廟』。這也是另一種所謂的『有唐山公,無唐山嬤』。若真有羅漢腳仔能在所謂的台灣娶妻生子,怎會有這麼多應公仔廟的『有唐山公,無唐山嬤』呢?
其實,現在台灣聞達人士因為中蔣幫中國盜匪集之毒太深,胡亂解釋所謂台灣民俗詞句的例子還有不少。比如:『食飽沒?』是所謂台灣人好客的招呼話。所謂台灣人禮貌又好客,習慣分享。見面第一句話『食飽沒?』,意思是『若尚未食飽,請來阮厝做伙食飯』。有些人卻學著蔣幫中國盜匪集團,將之鄙夷、歪曲為『多數人吃不飽,吃飽了是幸福的人,所以問候人食飽沒?』。若按照台灣聞達人士的歪曲說法,那就是問候別人『你是不幸的人(未食飽)或是幸福的人(已食飽)?』,這樣能通嗎?根本是把馬嘴對到豬頭去了!
在強制漢化過程中,較特別的是『訓導』和『教官』,訓導和教官對福爾摩沙平地族人的日常生活有無上的權威。教化過程可以指揮官兵以武力鎮壓,拒絕接受漢化者,或被嚴厲處罰,或被迫遷避至偏遠貧瘠之地。
接受漢化者列為『民』,未接受漢化者列為『番』而加以歧視。列為番者不被承認擁有資產的權利,可隨時將其向偏遠、貧瘠區域驅逐。列為民者,可登記住宅、耕地,人身也受到較多保障。如此加速福爾摩沙人接受漢化的意願。但仍有不少民族自尊心較強,堅持福爾摩沙傳統文化的福爾摩沙族人,寧被視為番而不移。然而,因受到歧視(被稱為平埔番),生活條件差,福爾摩沙文化不但無法發展,更逐年凋落。
支那人習慣稱外人為番,加以歧視。被列為『民』的福爾摩沙人,由於語言及生活形態已近乎全部漢化,對任何事物的說法都必須跟著唐山人教員、訓導和教官重新學習。原本自己的事物也都被加上個『番』字。例如:稱拒絕漢化的同胞為番,還有番仔火、番仔油、番薯(甘藷)、紅毛番(荷蘭人)、番仔田、番仔厝等。
由於唐山教員、訓導和教官不重視算術,福爾摩沙族人才得以保有福爾摩沙數字這自己的名稱(後來說成是台灣數字碼、台灣碼)。而唐山來的贌商因為交易工作需要,一發現台灣有這神奇、方便又好用的快速運算數字,趕緊用心學習,並傳回給唐山沿海商人,唐山沿海商人遂稱之為『番仔碼』。
福爾摩沙電土燈若依唐山教員、訓導和教官的習慣作法,應該會被叫做番仔火。但由於福爾摩沙引火材已被他們定名為番仔火,他們只得各自重新取用名稱,所以才會有南部唐山教員給台灣電土燈創造了『電土火』一詞,而北部唐山教員卻另給台灣電土燈創造了『磺火』一詞。電土火、磺火都是指台灣電土燈。
因各不同來處的教員、訓導和教官之間常有利益衝突或新仇舊恨,他們常慫恿所轄之『台民(完全漢化後登記為民)和熟番(半漢化者登記為熟番)』助其武鬥,竟也被稱做是潮、汕、漳、泉之間的衝突。
為使福爾摩沙自己的歷史意識更澈底逐漸淡化而消失。滿官於清康熙二十六(1,687年)慫恿清廷在所謂的台灣開放科舉考試。錄用少數所謂的台灣人為官,以富貴機會吸引台灣人專心研讀中國典籍,傳誦支那史蹟。即使未當官,只要徹底漢化,也能得到所謂漢人的滿官青睞,藉勾結滿官而擁特權。於是,少數受漢化過程影響而轉性追求名利的台灣族人,開始存心攀炎附勢。為了滿足虛榮,甘願賣祖求榮,去當假唐山人。不惜扭曲、偽造所謂的台灣歷史,硬要把自己連上唐山。
一些徹底漢化者,因漢化而轉性貪婪,依勢勾結漢人滿官,強取利益、豪奪土地而坐大,自號『阿舍』或被漢人滿官封為『士紳』,威風鄉里。例如連震東、黃朝琴家族。清末台灣巡撫劉銘傳就曾上書清廷【劉銘傳清賦的12項建議】:「蓋台地雖歸入清朝版圖,而與內地聲氣隔絕。小民不知法度,無從請給執照。其赴官請領墾照者,既屬狡黠之徒,往往眼看某處埔地有人開墾行將成業,乃潛赴官府請領執照,獲得廣大地段之開墾權,多至數百甲,少亦擁有數十甲。以執照為證據,坐領他人墾成土地,爭執興訟。無照者且不能對抗之,因不得已承認其為業主,而納與大租。是以大租戶(直接向官府繳稅的大地主)不費絲毫勞力坐收漁利。而實際上投資開墾者,則反居小租戶的地位。」。就這樣,在台灣造就了一些『士紳』、『阿舍』等假唐山人。
土牛紅線(清國國界)內福爾摩沙人若拒絕漢化, 財產隨時可被奪,人被驅逐,您可查閱清康熙時期各年代所繪台灣地圖的變化,以及柯培元所寫的道光年間之噶瑪蘭通判。將清康熙各年所繪台灣地圖加以對照,就可以看出全番社拒絕漢化的所謂生番社,番界一直往外退。若番社內有部分接受漢化,有部分抗拒漢化,則接受漢化者劃撥給土地肥沃又較適宜居住的區域,另立莊、里、街之名稱,例如,屏東的上淡水社、下淡水社在1760年之清乾隆地圖就突然出現個萬丹街(荷蘭據福爾摩沙早期是有萬丹社在淡水社的旁邊,但因萬丹社族人抵抗荷蘭人,被荷蘭人滅社,少數存活的族人四散,萬丹社當時早已消失近百年。)。1704年的清康熙地圖並未有萬丹社或萬丹街,而清乾隆地圖的萬丹街卻出現在上、下淡水社的中間,把上、下淡水社往兩旁推開,且萬丹縣<屏東縣>縣丞公署就設在該地,足見居住在萬丹街是接受漢化的淡水社族人,並受漢人滿官的青睞,佔盡地利。拒絕漢化的淡水社族人,則被迫分別往外遷移,才有上、下淡水社出現。其他地方則常見社與街或莊同名,且相距不遠,例如:1760年清乾隆台灣地圖的阿猴莊(屏東市)、阿猴社;竹葉莊、竹葉社,也是接受漢化的族人佔盡地利。
另外,噶瑪蘭通判記述有拒絕漢化的福爾摩沙人,土地被強佔,訴之官府也沒用的情形:『啁啾鳥語無人通,言不分明畫以手,訴未終,官若聾,竊視堂上有怒容。堂上怒,呼杖具,杖畢垂頭聽官諭。』
這種拒絕漢化的族人被歧視、被欺侮的情形,後來延續成漢化深的(阿舍、士紳)歧視、欺侮漢化淺的。清末台灣巡撫劉銘傳,就是將所見的這種惡習上書清廷。
【有林先生說:「即使如此,你也不能否認是有少數唐山人可能偷渡台灣成功!」
埔農回答:
一些僥倖偷渡成功的逃犯就是羅漢腳仔。他們若持續逃過清國官兵的追捕,則最後必然都橫死在台灣。福爾摩沙(Formosa,琶侃,Paccan)族人善心為最後橫死在所謂台灣的羅漢腳仔收屍撿骨,集中掩埋。唐山人官員、訓導和教官,認為流氓逃犯還是他們的同胞,竟恐嚇福爾摩沙族人為他們建小廟供奉,說:「否則這些流氓逃犯的陰魂會作怪、會害人,建小廟供奉後,這些陰魂就會應許和平,你們才能安心生活。」所以這些小廟供奉的唐山羅漢腳仔就稱為『有應公』、『萬應公』、『萬善公』,這些小廟就稱為『應公仔廟』、『萬善堂』。這也是另一種所謂的『有唐山公,無唐山嬤』。有誰見過或聽過羅漢腳仔娶妻生子了?能結婚生子的就不叫『羅漢腳仔』了!更何況,既是「逃犯」,如何能落戶入籍呢?要更詳細的舉證說明,請看《台灣人身份認知辨悟》p.78-80。
李先生又說:「我很清楚我的祖先從哪來就夠了,不是事實嗎?我是台灣人 華人、講華語、用漢字,都源自中國。我以此為榮,此中國是一泛稱,當然不是〔中共〕的中國 人格,不必偏狹的政治化/地域化,應該是廣亣的包容。教育是給孩子客觀的真實相,不是錯予政治考量的偏導,更不能夜郎自大的地域化。」
埔農回答:
如果李先生或父母是近七十年來台的移民,那李先生才真的很清楚祖先從哪來!否則,誠如法國生理學家Claude Bernard有句名言「既有的知識,是思考和學習正確認知的最大障礙」。李先生真的「很清楚自己的祖先從哪來」嗎?迷思的觀念和意識會隨時間而深入紮根,中國式的虛妄思維根深柢固後,要重新接受所謂台灣〈Paccan〉史實真相的證據是較為困難。
講源自支那的華語、用源自支那的所謂漢字,可不一定是華人,更不必「以此為榮」。韓國和越南都曾講華語、用漢字,這是被侵略、被蹂躪國家的傷痕,韓國人和越南人並不以此為榮。不過,韓國和越南雖然都曾被壓霸中國蹂躪過、改造過,但其被持續霸凌的時間沒有台灣〈Paccan〉這麼長久,自有文明、文化被破壞的程度也不如所謂台灣這麼嚴重、這麼澈底,呈現的局面也不像台灣這麼複雜,所以近代的韓國和越南,還得以從其殘存的固有語言中,整理出一套能適合現代使用的語文。而所謂的台灣不但固有文明、文化被澈底毀滅,族人還遭受分化洗腦。經過二百餘年漢人滿官的強迫漢化,所謂的台灣原平地住民都已習慣使用福佬和客家兩種轉化語言。原山地住民,也因封山令如被關在孤島監獄,各族群語言分別各自變遷,也已發展出較大的差異和分歧。台灣更再歷經蔣幫中國壓霸集團,以不同的所謂中國語文二次洗腦。在一個小小的福爾摩沙(Formosa,琶侃,Paccan)國度內,族人被重複糟塌、蹂躪、分裂到這種程度,世上前所未見。這是福爾摩沙(琶侃)人永遠的傷痕,是心痛,但無奈。傷痕既已存在,想清除已難,要勉強洗脫會更加傷痛。請李先生不要再因為「講華語、用漢字」就說:「我是台灣人華人」、「我以此為榮」這樣的傻話,這是在自己的傷口上灑鹽啊!所謂的中國人〈中國壓霸集團〉正在一旁奸笑:「送你這呆奴一個祖公」。李先生不覺得痛,埔農看了、聽了卻痛心疾首。
而埔農的敘述,都是以史實證據為根據,全部和政治傾向無關。反而李先生的認知來源──蔣幫中國壓霸集團偽造的所謂「標準歷史教科書」,才真的全是在邪惡之政治手段操作下編纂出來的產物。
埔農只是指出史實證據的真相,怎麼會是偏狹的政治化或地域化?既有諸多不能否認的證據,又怎麼會是夜郎自大呢?
李先生說「教育是給孩子客觀的事實真相,不是錯予政治考量的偏導」,非常正確!但李先生有沒想過,客觀的事實真相,是須要追查原始證據才得以揭露的,李先生若連埔農所列出的史實證據都不肯正視,李先生要如何給孩子客觀的事實真相呢?
有人說:「應該放下過去,放眼未來才重要!」但是,沒有揭露實情真相,就不可能有實質的正義與和平。和平、正義若建築在欺騙和傲慢上,實質上只有「欺凌」而已。欺騙與傲慢,初時是為「方便欺凌對方」所做的準備,後來是為了「繼續欺凌對方」而堅持掩飾。放任「欺騙與傲慢的繼續存在」,受欺凌者是不可能有未來的,因為實質的正義與和平必定遙不可及。
李先生若還有疑惑,懇請就埔農所舉出的諸多證據,逐條提出質疑或反駁,埔農才好逐一再舉證回答。李先生之言,「偏狹的政治化/地域化」、「政治考量的偏導」、「夜郎自大的地域化」等都是以個人情緒發出之叫罵而已,埔農若要詳細再舉證說明清楚,至少須要萬言以上的篇幅。所以,若李先生真有心瞭解,只能請李先生自行翻閱『台灣受虐症侯群上、下冊』、『失落的智慧樂土』、『台灣人身份認知辨悟』、『台灣人被洗腦後的迷惑與解惑』,裡面有列舉足夠的史實證據。
另有李姓台灣文史教授來函說:「您及沈建德教授(他也是我的好朋友)所舉出的許多珍貴資料,讓我們知道原來許多自以為漢人的人,其實是平埔後代。您們貢獻極大!至感敬佩!不過,我及學界的諸多朋友們認為,並不能因此就推出一個『全稱命題』說,所有台灣人都是漢化的原住民,沒有移民或移民極少。討論事情用『全稱命題』來以偏概全,反而減少說服力。『台灣人全都是原住民〈南島民族〉』,和『台灣人全都來自中國』,都不可能取信於人。中國閩粵移民在近世、近代,往南洋、台灣移民,是歷史常識〈不是『中了蔣幫中國壓霸集團的毒』才這樣說,日本、西方學者也是如此認為〉。至今我還是認為,如果清代台灣社會不是『移墾社會』、如果沒有來自閩粵的相當數量的移民,那麼:1.南島民族平埔族的語言不可能消失〈而且消失之後,各地還會出現有漳州音、泉州音的不同〉;2.平埔族原來的粗耕,不可能自行漢化改變成水田稻作; 3.清領時期的六十次械鬥,所謂閩客?、漳泉拼,也就不可能產生〈亦即不可能產生「閩、客」及「漳、泉」之區分〉;4.既然沒有移民,就不需要有區隔所謂漢番的『土牛紅線』; 5.若沒有移民,清領時期閩粵的民間信仰〈開漳聖王、清水祖師、三山國王、王爺…〉也不可能在台灣產生…..。如果沒有相當數量的移民入台,要產生以上的現象,顯然違背社會學、文化人類學、社會人類學的常識。」
埔農回答:
您說埔農「用『全稱命題』來以偏概全」,這絕非事實〈教授的諸項責問,埔農在「台灣人被洗腦後的迷惑與解惑」已有逐條詳細舉證說明,不再重述〉。
埔農既已巨細問題都舉出了史實證據來回答,有那裡是以偏概全了?這樣說好了,如果是在100位男子的團體現場,其中有50人男扮女裝,埔農說「這其實是100人全為男性的團體」,又怎麼會是「用『全稱命題』來以偏概全」呢?
埔農知道,在歷經70年蔣幫中國壓霸集團的洗腦教化下,所謂台灣人不免都會有或多或少的中國式虛妄思維,一時難免徬徨。但請仔細想想法國生理學家Claude Bernard的名言「既有的認知,是思考和學習正確知識的最大障礙」,以及蔣幫壓霸集團繼承人,台灣教育部高中課綱檢核小組的謝大寧,於2015年6月10日公開的叫囂「〈台灣〉歷史課綱有高度政治性,不是要闡述〈真實〉歷史,而是要把不同來源的人凝聚為共同的「國族〈中國〉」,建立「我群〈中國〉」意識」〈蔣幫中國壓霸集團自己非常清楚,所謂台灣人是和他們完全不同的民族,不同來源〉。然後,懇請您真心回頭檢視舊有的認知,再一一比對埔農所列舉的各項歷史證據。只要有心,相信會恍然大悟的。到底是誰「顯然違背社會學、文化人類學、社會人類學的常識」,可立見分曉!
若是真的有仔細看了埔農列舉之各項舉證說明,還心有疑問,懇請逐條提出再質疑或反駁,埔農會再進一步詳細為您舉證解惑。如果對埔農的舉證提不出任何其他疑點,卻仍不肯修正自己舊有的認知,那是不理性行為,也已是偏執心態的問題,更是中國式的虛妄思維在作祟了!
Miss Tsai留言:「每每前輩的發文內容都讓我再一次的認知到自己對所謂之台灣真的太不瞭解了,也很希望前輩的論述能夠讓更多人知道。」
埔農回答:
謝謝妳對所謂台灣史實真相的關心!但是,台灣聞達人士(尤其所謂之台灣文史學者)多數已假漢人、假華人當上癮,甚至連無關認盜作祖的精神障礙之史實證據「明辨北汕尾、鹿耳門的所在處以及荷蘭人與鄭成功集團登陸福爾摩沙(Formosa,琶侃,Paccan)的地點」,台灣文史學者純粹是被少數虛構的小說所迷惑,並被來台專門竄改台灣史實的壓霸中國人黃典權所誤導,因而未能仔細認知,才一錯再錯。埔農請求台灣文史學者至少能先改正這段明顯被誤導的單純歷史。結果,連這些無關意識型態之事實證據攤在眼前的情況下,台灣人文史學者仍然能視若無睹,裝聾作啞。在面對這麼多福爾摩沙史實證據時,這些台灣聞達人士(尤其台灣文史學者)自己心虛,不敢出來和埔農相互舉證對質,卻自恃是既得名利的在位勢力者,大言不慚的以「不屑理會」迴避這些證據。埔農深感痛心又無奈,才覺得,想要讓全體所謂的台灣人覺醒,就只能從「向普羅大眾展示台灣歷史事實的證據」做起。埔農衷心期盼,心靈清明的所謂台灣人要更努力傳播所謂台灣的古今真相。
Miss Tsai說:「謝謝前輩如此用心的文章回應,字裡行間看得出您對於所謂台灣歷史真實的追求以及現實的可嘆…前輩的種種努力絕對不會化為泡影,它將化為種子,在有緣人的心中種下,而真實是永不磨滅的!」
埔農說:
這需要理性清明的福爾摩沙大眾一起努力,才能發揮效果,讓我們一起持續努力。】
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清國戰敗求和,割讓所謂的台灣。日本入侵福爾摩沙後,視福爾摩沙為日本國土的一部分(日本是自強盜手中拿到贓物,卻自以為合法),企圖把福爾摩沙日本化。全力經營福爾摩沙;修築綿密的鐵、公路網;建造高雄、基隆深水港口及各地飛機場;普查登錄戶籍;廣設公立學校,推廣教育;重新精準測量地籍;普及現代化醫療衛生院所;發展現代化工業;開闢水庫與灌溉渠道、自來水與下水道設施;開發礦產。種種建設台灣的作為,當然是為了日本的長遠利益;但也確實為福爾摩沙的重新進步貢獻良多。福爾摩沙又見工業發達、經濟繁榮。
二次大戰末,日本戰敗投降。蔣幫盜匪集團在中國的貪腐暴政,已顯露不可收拾的頹敗跡象。為作困獸之鬥,遂藉美軍戰後急需休養之機會,誘使美國於1,945年9月讓其到福爾摩沙接受日軍投降(同時還有越南和太平島),以便掠奪福爾摩沙財物,救援其在中國的危急。為了迅速榨乾福爾摩沙、吸乾福爾摩沙,燒殺、擄掠、摧毀,無所不用其極。把福爾摩沙造成人間煉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