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965年,陳智雄先生、 廖文毅、林獻堂、彭明敏、 雷震與蘇東啟



1945年-1965年,陳智雄先生、 廖文毅、林獻堂、彭明敏、 雷震與蘇東啟

陳智雄先生

      陳智雄先生(1916218日-1963528日),日治時期生於福爾摩沙阿緱廳(今屏東縣中北部)。高中未畢業就赴日本青山學院高中部,後考上東京外國語大學荷蘭語科,畢業後曾任職日本外務省。

陳智雄先生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軍佔領南洋的英、荷屬殖民地,日本政府迫切需要外文人才。因陳智雄先生精通英語、日語、荷蘭語、福佬話以及北京官話,遂被日本外務省派至印尼擔任隨軍翻譯的所謂外交官。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陳智雄辭去日本外務省的工作,住在印尼經商,並與有四分之一荷蘭血統女子陳英娘結婚。當時,長期受帝國主義統治的殖民地紛紛爭取獨立,受荷蘭統治的印尼也不例外,由蘇卡諾(印尼荷蘭語:Soekarno,英語:Sukarno)領導的獨立革命軍,與荷蘭統治當局抗爭。出身日本殖民地——福爾摩沙的陳智雄先生,對殖民地人民爭取民族解放的獨立運動頗為同情。藉著戰時對日軍佈署的瞭解,陳智雄先生暗中尋出日軍遺留下來的大批武器,運送給蘇卡諾的印尼獨立革命軍。也因此被荷蘭政府逮捕,並囚禁達一年之久。1949年印尼獨立後,蘇卡諾擔任首任總統,蘇卡諾感恩於陳智雄先生的冒死義援,待他為國賓,並授以榮譽國民的最高榮譽。
    目睹印尼經由人民的奮鬥而終於獲得獨立的過程,陳智雄先生萌生了福爾摩沙必須獨立建國的意志,決心獻身於福爾摩沙建國運動。他接受了廖文毅設於日本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的委任,擔任其駐東南亞的巡迴大使。
    由於陳智雄先生的投入福爾摩沙獨立建國運動,遭到岳母的堅決反對,岳母阻止陳智雄先生的妻子、兒女們與陳智雄團聚(妻子陳英娘甚至在1957年被其阿姨安排改嫁,三個小兄妹被送去曾祖母家裡寄養。)

    透過陳智雄先生的良好關係及人脈,廖文毅於1955年應邀參加了在印尼舉行的「萬隆會議」。廖文毅以「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大統領」的身分發表台灣人要求獨立建國的聲明(其實,這時只是廖文毅自己構想而號稱,隔年的1956年,他才幾位朋友宣稱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不久即自命大統領),提高了廖文毅的國際聲望。當時出席的各國代表當中,除了所謂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的廖文毅,還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總理周恩來【舉證辨正12.】、印度的尼赫魯、埃及的納瑟、馬來亞聯邦的東姑阿都拉曼、印尼的蘇卡諾。接著,由於陳智雄的關係,廖文毅也應邀參加了馬來亞(馬來西亞)首相東姑阿都拉曼的就職大典。
    陳智雄先生奔波於東南亞,進行爭取福爾摩沙獨立建國的外交工作,被蔣幫中國盜匪視為眼中釘。在被蔣幫中國盜匪的壓力下,印尼政府將陳智雄先生逮捕入獄。陳智雄在獄中寫信給蘇卡諾,蘇卡諾念舊恩情,便以驅逐出境的方式釋放陳智雄先生。
    陳智雄先生搭機前往日本準備與廖文毅會合,在蔣幫中國盜匪的壓力下,日本政府在羽田機場拒絕陳智雄先生入境。因為印尼也不答應陳智雄的再入境,陳智雄先生成為「空中人球」,是當時國際社會注目的新聞。陳智雄先生在飛機上遇到一位交談甚歡的瑞士官員,他就安排陳智雄先生去瑞士。陳智雄先生順利獲得政治庇護並取得瑞士國籍,1958年以瑞士護照申請旅行證件前往日本,繼續推展福爾摩沙獨立建國運動。

    陳智雄先生的行動力與國際聲望,對蔣幫中國盜匪集團是一大威脅。19601212,蔣幫中國盜匪駐日特務人員,將陳智雄先生偷偷綁架回所謂的台灣。由於在日本的同志向日本政府強烈抗議,並向國際新聞界公開瑞士國籍的陳智雄在日本被蔣幫中國盜匪秘密綁架到所謂台灣之國際違法事件,蔣幫中國盜匪只好將陳智雄先生暫時釋放,並以每月發給相當是部長級的薪資企圖收買。陳智雄先生不予理會。【舉證辨正51.】
    為什麼蔣幫中國盜匪集團要甘冒引起國際事件醜聞的大不諱,執意綁架陳智雄先生,而不是綁架所謂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大統領的廖文毅呢?這是因為,蔣幫中國盜匪集團明知,廖文毅本是習於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的假漢人、假華人,沒有福爾摩沙意識。只是由於在中國盜匪集團的壓霸統治下分不到一杯羹,而且目睹中國盜匪集團的殘暴肆虐,自己又不願放下身段當一個全然的奴才走狗,看來再也高級不起來了,才萌生所謂台灣獨立自主的念頭。這從二二八事件發生以前,廖文毅汲汲營營於在中國盜匪集團的壓霸統治下爭取參政;二二八事件後,廖文毅又代表「台灣革新協會」,只是呼籲應該正視台灣問題,請求撤辦陳儀、派員調查慘案、取銷專賣等;就被列名首謀叛亂犯而遭通緝,才於上海成立「台灣再解放聯盟」即可看出。而且,廖文毅貪生怕死,必可以安撫或收買。除了虛張聲勢,廖文毅不可能有大作為,所以無可畏懼。
    陳智雄先生就完全不同了,陳智雄先生一直保有福爾摩沙意識的國際觀。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陳智雄先生在印尼就有殖民地人民必須爭取民族解放的獨立建國意志。並甘冒危險,無私支援蘇卡諾的印尼獨立革命軍。陳智雄先生投入福爾摩沙獨立建國運動又不計較名位,己身已受國際民主人士敬重,仍然盡心盡力為廖文毅的所謂「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工作,全力替廖文毅提高國際聲望。這樣壯義無私的一個人,蔣幫中國盜匪集團當然明白,若不趕緊鏟除,將來必是「消滅蔣幫中國盜匪集團、福爾摩沙自救復國力量的來源」!陳智雄先生當然才是蔣幫中國盜匪集團的心頭大患。

    陳智雄先生被留在台灣看管,但基於陳智雄先生是瑞士國籍的國際壓力,行動並未公開受到限制。不久,陳智雄先生在屏東認識了台灣大學出身的蕭坤旺和戴村德,一起組織了「同心社」。因為蔣幫特務一直有嚴密監控,就以組黨意圖叛亂為藉口,於1961年底將三人逮捕,移送警備總部。19628月,陳智雄先生被以唯一死刑的叛亂條例二條一起訴,面對軍法官的審問,陳智雄先生一概以台語回答,軍法官命令講「國語」,陳智雄先生仍堅持用台語回答:「台灣話著是我的國語。」軍法庭判陳智雄先生死刑,蕭坤旺、戴村德兩人各處監禁八年。面對軍法庭的判決,陳智雄先生正氣凜然的當庭表明:「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196341日,台北獄中,陳智雄先生提筆寫遺書。他用日文寫了兩封信,一封請託友人照顧他的遺孤,另一封是給妹妹交代後事。還以所謂的漢字寫了另一封信。漢字信是兩封日文信的翻譯,主要是寫給獄方看的,以避免獄方細究日文信,免得獄方看出日文信裡隱藏了暗語。
    遺書只有短短四句話。第一句話:「我是為台灣人而死。」第二句:「請照顧我的兒女。」第三句話則暗藏玄機,漢字信陳智雄特意寫的是「請向各位問候」然而日文信上寫的是「請代我向諸氏復仇」!「諸氏」是誰呢?這兩字的日文發音和「蔣氏」極為相近。這是陳智雄先生巧費心思,以突破官方嚴密監控,盡力向朋友們傳達出他生命裡的最後、最強烈心願!然而,這三封信,直到信中託孤的好友與妹妹都過世了,還是一直被嚴密鎖在特務機關的極機密檔案櫃裡,幾十年後才轉交給檔案管理局。

陳智雄先生遺書



    1963528日清晨,視死如歸的陳智雄先生,就刑前用他嘹喨的有力嗓音,大聲吶喊:「福爾摩沙獨立建國萬歲!福爾摩沙萬歲!福爾摩沙獨立建國萬歲!」赴義後大體經火化,骨灰存放在宜蘭冬山鄉的白蓮寺。陳智雄先生成為福爾摩沙人(琶侃人)永遠紀念的民族英雄。

陳智雄先生就刑前後



    20133月,台灣「檔案管理局」終於和陳智雄先生的女兒陳雅芳聯繫。20136月,已60多歲的陳智雄先生女兒陳雅芳,已是第七次來到台灣。陳雅芳從6歲以後就未再見過父親,印象已極為模糊,她試圖替從小時候零碎的父親身影,拼湊出比較完整的圖像。母親口中的父親是個身材壯碩,俊秀瀟灑,體面又浪漫的人。50年的歲月過去了,父親的遺筆總算交到她的手裡。她痛哭失聲。遺書上短短幾行字,三個兄妹的漢、英文名字,在上面寫得恭整清楚,懇請友人替他照顧。


廖文毅

    廖文毅、廖文奎兄弟出身於今台灣雲林縣西螺鎮富有地主的所謂假漢人仕紳家庭,祖父原家居二崙鄉義莊村。。兩兄弟在1920年代即到美國求學,都有美國知名大學的博士學位。哥哥廖文奎,威斯康辛大學碩士,芝加哥大學政治學博士;弟弟廖文毅,密西根大學碩士,俄亥俄州立大學化工學博士。學成後,弟弟廖文毅回福爾摩沙任化學工程師;哥哥廖文奎選擇赴上海、南京學術界工作。由於廖文奎曾在中國為中國政府做過事,他瞭解中國共產黨與蔣幫集團的殘暴與腐敗。

     及至1945年福爾摩沙被美國交給蔣介石時,廖氏兄弟也無奈地接受事實,他們知道:福爾摩沙歷經日本50年的建設,加上福爾摩沙人的勤奮、上進、守秩序,只要能自治,不需幾年,福爾摩沙即能富強、康樂,進而與先進國家並駕齊驅,可以成為中國改革的範本。廖文奎繼續留在上海,見中國的「第三黨派」多是良心中國人,同樣反對中國國民黨與共產黨的殘暴與腐敗,希望能解救中國。所以廖文奎與中國「第三黨派」協商,努力使蔣幫勢力快點退出南京政府,以免太遲而無力號召中國全國反共。同時期,廖文毅先被任命為台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的處長。但他見所謂接收台灣的蔣幫團隊,如此殘暴、腐敗;肆無忌憚的搜括,全不顧所謂台灣人的死活。提出建言時,只得來更深的打壓。他不願當一個剝削所謂台灣的幫兇,很快辭去職位。 
     19468月,決定競選中華民國「國民參政會」的參政員。這次的選舉採間接選舉,由台灣省參議員投票選出,廖文毅當選。由於廖文毅的不合作態度表達無遺,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長周一鶚以「選票字跡不完整」為由,宣佈廖文毅當選無效。當時受到「半山仔」連震東、謝東閔、黃國書等人的惡意排擠,也是部分原因。

    二二八事件發生以前,廖文毅等所謂的台灣士紳,縱使批判 陳儀政府貪污腐化、特權橫行、紀律被壞、物價飛漲,而提出應該尊重台灣文化,尊重台灣人的訴求。但是,其最高峰主張,也只是爭取更多合理參政權而已!
    二二八事件後,廖文毅於34日代表「台灣革新協會」,組成「台灣二二八慘案聯合後援會」,發展告全國同胞書。呼籲正視台灣問題,其中包括撤辦陳儀、派員調查慘案、取銷專賣等,但沒有得到回應。3月中旬,廖文毅出走香港。陳儀於418日發布「二二八事變首謀叛亂犯在逃主犯名冊」30人,將廖文毅、廖文奎名列其中,廖文毅、廖文奎兄弟成為叛亂通緝犯。6月廖氏兄弟在上海成立「台灣再解放聯盟」,抨擊魏道明政府在台各項失政。8月由於上海學潮不斷,局勢不穩,廖文毅遂前往香港。10月,留在上海的廖文奎則與黃紀男等人召開國際記者招待會,描述二二八事件真相,是第一次提出台灣應該獨立自主的主張。
     1948年,228事件一週年前夕,廖文奎在上海突遭逮捕,囚禁於吳淞警備總部,罪名是與共產黨合作、參與反抗。但是,因為大家都知道,廖文奎是反共人士,而他接觸過的所謂中國人中,也只有「第三黨」是批評蔣幫的民主人士,並無共產黨人員,所以美國方面立即請上海市長吳國楨注意此事。吳國楨便力勸警備總部釋放已監禁百日的廖文奎。出獄後廖文奎便前往香港。此時廖氏兄弟才警覺,要與中國,尤其蔣幫集團,說道理是沒用的,福爾摩沙人只能自求其福了。
    由於香港的英國政府禁止任何政治活動,又易遭受蔣介石藍衣社的追殺,廖氏兄弟派一群年輕人到日本集會、遊行、向聯合國申訴。主張:
1. 所謂台灣人僅為少數漢人與所謂台灣原住民平埔族的混血後裔(曾經有過假漢人姿態,還難以完全割捨)。中國從未視所謂的台灣人為中國人。所謂的台灣應如韓國受國際的同等待遇。
2. 聯合國應調查1945年後,福爾摩沙被殘暴壓榨及福爾摩沙人被凌虐的真相。
3. 在日據50年後,被日本宣佈放棄的台灣,在國際會議上應有自己的代表參加。台灣不該被當作是一個不動產來處理;不應該以要把它給誰就誰來處理。
         1948年,廖文毅與謝雪紅等在香港組織台灣再解放聯盟,因路線意見不合而解散。194912廖文毅潛赴日本。哥哥廖文奎1950年死在香港。

    1950228日在京都召開「二二八事件三周年紀念日」,廖文毅說出「蔣家父子之強佔台灣,只是經由自私的美國羅斯福總統與麥克阿瑟將軍的默許,並無任何正當性」的事實陳述,並發表獨立建國的主張。這消息被迅速傳給在台灣的蔣家父子。自然引起蔣家怒氣,狀告當時仍軍事統治日本的麥克阿瑟將軍,說:「廖文毅此舉不但羞辱蔣家,且忤逆了美國及麥克阿瑟個人。」廖文毅就在一次安排好對東京記者協會演講的前一天,突然在東京遭美國憲兵逮捕,並24小時內即由美國軍事法庭做出叛決:預定監禁六個月後,驅逐回台灣。當時已有不少美國傑出人士在日本。這些美國人士認為:「麥克阿瑟未免太霸道了,且驅逐廖文毅回台灣,與判他死刑有何差別?只會讓他死前再受一次嚴刑凌遲」。經過一段時間與麥克阿瑟的激辯,廖文毅後來才得以被釋放,並獲准在日本繼續居留。 
     1956年廖文毅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並於同年228日自任大統領。

  蔣家父子並未就此忘了廖文毅。1963年時,廖文毅因與其他友人意見不和,又堅持己見。逐漸與年輕一代旅日台灣人疏離。1964年蔣家派特務告知廖文毅:蔣家歡迎廖文毅回台灣,並可在蔣家政府任高職以享晚年。當然需排除糖業與電力公司。因為這兩項高利事業已由宋子文系統染指,蔣家不能將之割捨。廖文毅並未接受誘惑。 
    於是,在19652月,蔣家父子以涉嫌叛亂罪名逮捕廖文毅的家人以及朋友多人。等到1964年才宣判,其中黃紀男及廖史豪遭判死刑,其餘遭判15年到5年刑期不等。蔣家特務通知廖文毅,若他願回台公開支持蔣家,廖文毅的家人皆可除罪獲釋,並歸還其所有財產,還答應給予任國營事業董事長,或其他相當地位的職缺。再強調,若不接受則「公事公辦」。廖在取得協議保證後,在未事先與同僚商量下,廖文毅於514日飛到台北,受蔣經國的摸頭。在日、加、美等地的台灣同鄉,開會討論廖文毅變節一事,考慮到廖文毅也許年紀大了,已無鬥志,且不願再背害死弟媳與姪子的責難,沒人願意責備廖文毅企圖拯救弟媳與姪子的行為。此後,由於台灣留學生以在美國居多,台灣人民在海外為民主奮鬥的重心,漸漸由日本移往美國。當然,日本仍留有許世楷等一些人,繼續為挽救台灣而努力。

        196512月廖文毅被蔣家任命為曾文水庫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卸任後被安排出任台中港務局建設委員會副主委,然後擔任華南銀行常務監事。廖文毅晚年有中風跡象,加上失明,後來併發肺炎,失去意識。於198659日病逝於台中沙鹿光田醫院。


林獻堂
       
        蔣幫中國盜匪集團佔領福爾摩沙時,即已有一些福爾摩沙人士因求學或經商而旅居海外。19473月大屠殺之後,有更多所謂的台灣人士逃往海外。此時,流亡海外的所謂台灣人士,大多定居日本。其中林獻堂是一特例。
                 林獻堂是來自清國據台時期漢化深、學習厚黑學、勾結滿官、認盜作祖的所謂士紳家庭(今台中霧峰)。這等所謂士紳,就是1886年劉銘傳以《清賦的12項建議》上書朝廷中所指的狡黠之徒、大地主。是「往往看上他人耕地,乃潛赴官府搶先登記,獲得廣大土地之執照,多至數百甲,少亦擁有數十甲。以執照為證據,坐領他人土地。爭執興訟,持照者既是勾結官府,無照者且不能對抗之」的早先漢化之所謂士紳。所以,林獻堂有偽裝假漢人、假華人自以為高級的支那厚黑學習性。
                 林獻堂在日本統治下,以假漢人、假華人自以為高級的姿態,向日本政府要求民主制度藉以爭取名位。蔣渭水說「同胞須團結,團結真有力」,是要號召福爾摩沙人來支持他假漢人、假華人的自以為高級;與蔡培火大言「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則是說給日本人聽的。本質上他們是充斥中國式虛妄思維而鄙視祖先的「半山仔」,是福爾摩沙(琶侃)之恥。林獻堂蔣渭水籌組台灣文化協會、台灣民眾黨、台灣地方自治聯盟等組織,並宣稱曾朝覲支那同盟會自以為臉上貼金,都是這種假漢人、假華人自以為高級的「半山仔」心態。單看蔣渭水的台灣民眾黨黨旗即可見一斑。192912日蔣渭水提出的黨旗,是以中置齒輪旗的仿中國國民黨旗圖案;1929106日,蔣渭水在第11次中央常務委員會,提出修改黨旗圖案,改以仿效中國共產黨的三星紅旗。
                 1945年蔣幫中國盜匪集團入侵福爾摩沙,假漢人、假華人林獻堂既是自以為高級,立即向蔣幫中國盜匪集團屈膝乞憐。
                 林獻堂獲選為第一屆台灣省參議會參議員,之後又擔任台灣省通志館(今台灣文獻館的前身)館長。19472月,出任彰化銀行首任董事長,負責彰化銀行的接收與改組工作。月底發生二二八事件時,擔任省財政廳長的嚴家淦驚嚇、害怕,林獻堂將嚴家淦帶到霧峰林家大宅中躲避,保護他的安全。在事件中,林獻堂也擔任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臺中地區時局處委會負責人。事件過後的3月大屠殺中,林獻堂卻被列名為「台省漢奸」,是捕殺的對象之一。幸因3初在台中老家掩護過嚴家淦,所以能在大屠殺中逃過一劫`。加上二二八事件後眼見幾位朋友莫名遭到捕殺,才令林獻堂對他所謂祖國的「中國」深感恐懼。於是,林獻堂自願請求流亡日本。         
      
                    林獻堂隨逃亡到日本東京,後悔因受到所謂「中華祖國」的毒害,以致錯失結盟日軍促成福爾摩沙建國的機會。10年之後,當林獻堂在1958年病死於日本東京時,遺留有不少悔恨、悲傷下所寫成的哀歌,那是串串追悔遺恨血淚的《『中華上國』 真是魔咒》。
【舉證辨正1.


彭明敏

     1964年,台灣大學教授彭明敏,世界知名的法學教授,在學校與學生草擬《台灣自救宣言》。彭明敏提出「一中一台」言論。他們在宣言中說:「『一個中國,一個台灣』早已是鐵一般的事實!不論歐洲、美洲、非洲、亞洲,不論承認中共與否,這個世界已經接受了『一個中國』,『一個台灣』的存在。團結一千二百萬人的力量,不分省籍,竭誠合作,建設新的國家,成立新的政府。重新制定憲法,保障基本人權,成立向國會負責且具有效能的政府,實行真正的民主政治。以自由世界的一分子,重新加入聯合國,
     蔣經國特務探知。在一個星期日的下午,彭明敏與學生謝聰敏、魏廷朝在喝茶聊天時,被警總特務逮捕。警總對外發佈逮捕他們的罪名是「從事破壞性活動」。由於彭明敏與吳國楨、孫立人及雷震一樣,都是國際知名,且在美國有影響力夠強的朋友,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三人才得以逃過一死。彭明敏則遭受和孫立人一樣的終生在家軟禁,由一群特務每天二十四小時監視。在遭軟禁、監視五年之後,彭明敏才在日本友人掩護下,化裝潛逃出境。逃往瑞典受政治庇護。
     其實,整篇《台灣自救宣言》裡,完全沒有「福爾摩沙人的靈性精神」在裡面。彭明敏等人是所謂台灣士紳假漢人的子孫,已假漢人、假華人當上癮了,自以為高級,心中充斥的仍是習於所謂華人的虛妄思維。彭明敏是意欲追求所謂中華冥國之屍皮流亡政府的改革,以新的國家表現。是要求入侵的蔣幫中國國民黨能分一杯羹,不要整碗捧去,並希望從此能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糾葛。事實上,彭明敏這些人,還是假漢人、假華人的自以為高級,完全沒有福爾摩沙人(Paccanians)的靈魂和精神,也無「福爾摩沙(Paccan)復國」的意願,並以假華人姿態,準備把全體所謂台灣人拉進那所謂華人、中國人的虛妄深淵。


雷震

    1950年至1987年間,被蔣家特務捕殺的無數中國難民中,多數在國際無知名度,在台親友又多被牽連,少有引起注意。較特殊的是雷震一案。雷震是「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是民主型的來台正派中國人。「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之初,因「自由中國」四字得蔣經國歡心,特許成立。後來蔣經國發現該刊竟然強調「公正法治與清白選舉」的重要性;並批評蔣家父子由政府挖錢供中國國民黨揮霍,說:「國庫不應該是中國國民黨的私囊」。另於1960年召集了七位中國移民與十三位台灣人民成立一個「改善選舉座談會」,還聯合請願。蔣經國認為這是多人共舉同一政見,與政黨沒兩樣,已違反戒嚴法。於是將雷震與另三名同事逮捕。原本四人均要被處死,但雷震先生本人聞名國外,在美國亦有一些朋友,美國關注案情,雷震本人才免除一死,被判十年監禁。以當時雷震的年紀,等於終生監禁了。
    前美國副領事喬治.柯爾就說:「一些聞名國外,或在美國有朋友的人,如吳國楨、孫立人、雷震因會受到美國關注,且蔣家父子還須仰賴美國援助,蔣經國的手段會稍微收斂。其他眾多較不聞名之人,其命運可就悽慘了。」


蘇東啟

    雷震被捕之時,有一位勇敢(蔣幫集團認為是不知死活)的台灣青年人蘇東啟,挺身為這位中國正派移民發動簽名請願。表示:雷震等人所言所為,並非錯誤或違法,只是不合時宜,呈請對雷震等人做寬大處分。由於蘇東啟出身雲林縣望族,又不顧中國國民黨的反對,屢次參選議員,早已受蔣幫特務視為眼中釘。他時年39歲,育有五個孩子。其實,雷震當時已國際知名,又有一些美國人朋友,美國早已關注。蘇東啟之仗義執言相救,僅為蘇東啟自己招來橫禍而已。
    1961919日,蔣家特務於深夜2時闖入蘇宅,將蘇東啟逮捕,立即押往台北。蘇夫人則先押往地方警察局,再轉押台北,以便分開拷刑逼供。蔣家特務在蘇家搜出的東西有:幾本過期的『自由中國』半月刊、一本『中央公論』、六冊日文的『讀者文摘』。這些就是蘇東啟夫婦的全部犯罪證據。
    有了犯罪證據,蔣家特務還要犯罪自白。於是對蘇氏夫婦持續數月的酷刑拷問。一來為了要取到能使蔣家父子得意的犯罪自白,二來要台灣人民藉以更深入的明白,讓蔣幫集團產生疑慮的痛苦後果。蘇氏夫婦被捕的結果,是遺留了四個無人照顧的幼兒。蘇夫人被捕時則帶著還在餵奶的嬰兒。由於恐怖的刑求,加上因營養不良而虛弱纏病。蘇夫人在近於精神錯亂下,被逼在控告她丈夫叛亂罪的自白書上簽名。在無法取得蘇東啟本人自白認罪的簽名情況下,取得了蘇夫人指控丈夫的簽名,對於蔣幫特務而言,也算完成任務了。遂放了蘇夫人與她的嬰兒。
    可惜,因崩潰的精神尚未完全恢復,蘇夫人並未有足夠的清醒以時時記得保持沉默。以致又因偶爾談到被捕後遭受折磨的過程,而再被捕,再被折磨一次。如此,前後共被捕、放三次。最後蔣幫特務不再相信她會保持沉默,乾脆也將她判刑監禁。
    就因為蘇夫人三次被捕、放的過程中,未能時時記得保持沉默。使得這段時間裡,除了蔣幫特務與間細外,凡走過她家的,一律遭到逮捕。以根絕任何民眾,因蘇家夫婦事件而引起騷亂的任何可能。
    蘇東啟於1962518日接受最後審判,判處死刑。後因蘇東啟的一個沉默而未出頭的友人,在僥倖漏網之後,仍冒死透過美國使館,告知雷震的美國朋友,說明事情主角雷震被判十年監禁;而一個善良台灣青年,僅因替雷震求情,竟將要被處死。於是蘇東啟才受到關注,最後改以無期徒刑執行。
    蘇東啟之案例,只是蔣經國的台灣警備總部及其他特務單位,想警告所有台灣人民,不得不順從中國黨、政、軍,否則將受到痛苦刑罰或處死的眾多案例之一。要一一陳述,是罄竹難書的。

精選

善良福爾摩沙(琶侃,Paccan)人也選擇順服、避讓支那式邪教

          埔農開頭即解釋過,「所謂的邪教,對外鄙夷不追隨者,另把說出真相的批判者看作十惡不赦的罪人追打。先會於批判者背後施放暗箭,不成後就惡毒抹黑加辣手攻擊。一般樸實之人不願惹事,選擇沉默避讓;有群體支持需求者 ( 尤其政治人物 ) ,甚至於傾向拉攏。這使得此等邪教更加...